據法院介紹,張瑛,女,1980年出生,上海人,合肥帝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股人之一。在投資、建設合肥勝利廣場歡樂城項目的整個過程中,張瑛依托的抓手就是合肥帝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合肥帝宇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7日,注冊資本1億元。可實際上,這些信息只是表象。
檢察機關調查發現,2007年6月5日,張瑛及其哥哥張震(另案處理)共謀注冊成立香港名店街商業地產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港幣,無實際經營。二人又于2010年至2011年間先后設立并控制包括被告單位合肥帝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在內的十余家公司。
2010年5月28日,張氏兄妹虛構香港名店街公司資金實力,與合肥新站綜合開發試驗區管委會簽訂協議,承諾該公司在合肥市新站區共投資約30億元建設開發勝利廣場等項目。同年6月17日,兩人成立注冊資金為1億元的“合肥帝宇”建設開發勝利廣場項目。可僅僅1周后,該1億元即被轉出公司賬戶。后來,為籌集勝利廣場項目運營所需資金,張氏兄妹高息借款4000萬元。
2010年7月初,張震、張瑛通過媒體向社會虛假宣傳香港名店街公司的資金實力,虛構該公司于1998年在上海參與開發人民廣場香港名店街項目,在全國22個城市成功開發數十個地下商業中心。同年7月底,合肥帝宇公司在沒有辦理項目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采用售后返租、約定回購的銷售方式,許諾高額回報,誘騙社會公眾投資勝利廣場項目及未開發建設的其他項目。
經審計,合肥帝宇公司收入購房款5.5億余元,絕大部分購房款并未按規定進入該項目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在張瑛指使之下,會計將所收購房款轉移到其指定的個人賬戶或者其他公司賬戶。其中,約3.05億元轉入張瑛堂弟的個人銀行卡,約有1.1億元被張氏兄妹用于購買游艇、古董、名人字畫等奢侈品及歸還高利貸。案發時,839戶的購房款3億多元被騙。
事實上,2010年6月7日,合肥帝宇公司尚未成立之時,張震、張瑛就已經虛構資金實力、隱瞞真相與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合肥勝利廣場項目建設施工合同,騙取南通三建公司先行墊資8000萬元,項目施工后繼續誘騙墊資。案發前,共騙取南通三建公司工程款1.01億余元。
2012年9月19日,張氏兄妹繼續以該項目騙取安徽華星智能停車設備有限公司合同履約保證金40萬元。2013年10月10日,張瑛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認為,合肥帝宇公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被害人及被害單位財物共計4.1億余元,張瑛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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