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海銀保監局連發17張罰單劍指資金違規流入樓市,處罰金額共超900萬元。中行、農行、工行、建行、交行五大國有銀行皆領罰。業內人士表示,近期對于銀行資金流向的監管日趨嚴格。
此次罰單中,建行收到8張罰單,在此次處罰中數量居首;但從金額來看,工行、農行罰單數額最大,雙雙被罰150萬。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示的罰單涉及的違法違規事實均發生在2020年之前,且絕大多數與樓市相關。
具體來看,建設銀行此次共領罰410萬元,8張罰單分別屬于1家分行和7家支行。其中,建行上海浦東分行被罰110萬元,共涉三項案由,分別是2017年4月至6月,以流動資金貸款形式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2019年6月,該分行個人消費貸款違規用于購房;2019年6月,該分行個人消費貸款違規流入股市。
除分行外,建行有5家支行均被罰50萬元。存在的違法違規事實分別是,建行上海嘉定支行于2019年6月至7月發放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并購貸款;建行上海第四支行于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未根據房地產項目的實際進度和資金需求發放貸款;建行上海虹口支行于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向項目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違規提供融資。
2019年3月,建行上海第一支行某個人住房貸款貸前調查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且在2019年7月,該支行部分個人消費貸款違規用于購房。2013年3月,建行上海閔行支行發放房地產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關于房地產并購貸,某房地產從業人士向藍鯨財經表示:“并購是房企拿地的一種方式,房地產拿地資金是不允許機構配資的,此舉有助于房地產市場趨于理性”。
其補充道:“貸款必須根據房地產項目的施工和銷售進度來發放使用,且貸款必須發放給繳足資本金的公司。若資本金未繳足,就相當于股東的出資義務沒有履行完成,此時不應發放貸款。”
此外,建行上海松江支行、建行上海黃浦支行均因于2019年7月,某個人消費貸款違規用于購房分別被罰30萬元、20萬元。
除建行外,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兩家銀行的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行,均因2019年12月有部分流動資金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被罰150萬元。
不僅如此,交通銀行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行、中國銀行浦東開發區支行、上海農商行浦東分行、上海外高橋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也均因上述相同案由被罰50萬。招商銀行相關負責人對招行上海分行部分流動資金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負直接管理責任,由此被上海銀保監局予以警告。
某華東地區城商行工作人員向藍鯨財經表示,近期對于銀行資金流向的監管日趨嚴格,“各類貸款都會查,一旦查出資金流向有問題可能就會面臨處罰。”
“銀行流動資金貸款主要是貸給制造業等實體經濟用于其經營活動,不能流向房地產行業。”
針對此次17張罰單處罰金額高達910萬元,其中五大國有銀行領罰810萬元,其補充道,進一步規范房地產貸款業務或將對實體企業有利。“此前一直比較依賴房地產行業的銀行或將轉向實體,加大扶持中小企業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