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至20日,省污染防治攻堅辦在平頂山市暗訪發現,葉縣兩家企業未落實重污染天氣管控要求,違法生產。
一、違法事實
(一)葉縣柄震新型墻材有限公司,違反重污染天氣管控要求,12月5日開始擅自投入生產,現場檢查時隧道窯內有磚坯正在燒制;企業自動在線監控設施采樣管線處于斷開狀態,自動監控數據長期為零。該企業還存在隧道窯密閉不嚴、煙氣無組織排放嚴重、物料倉庫未封閉等環境違法問題。
(二)葉縣永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違反重污染天氣管控要求,12月5日開始擅自投入生產,現場檢查時隧道窯內有磚坯正在燒制;企業自動在線監控設施處于斷電斷網狀態,并違規在國發平臺上標注“停運”至2021年1月。同時,該企業還存在場區道路未按要求全部硬化、倉庫未封閉等問題。
二、責任分析
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葉縣分局對企業派有駐廠監管人員,但駐廠監管制度形同虛設,對企業違法行為聽之任之、不聞不問,履職盡責不到位,致使企業違法行為持續半月之久,嚴重損害了法律法規和應急管控制度的公信力。
三、查處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葉縣紀委監委、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已啟動聯合調查,對違法企業進行立案查處,對相關工作人員啟動調查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