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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5月29日,廈門建發(fā)股份(600153)有限公司發(fā)布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觀點新媒體從中獲悉,建發(fā)(上海)有限公司、建發(fā)(天津)有限公司等全資或者控股子公司由于業(yè)務開展的需要,于貨物報關通關時向中國太平洋(601099)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中銀保險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市分公司或中國人壽(601628)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市分公司投保關稅保證保險。
四家保險公司合計承保限額26.70億元,其中中國太保(601601)承保限額11.70億元,中銀保險承保限額10億元,陽光保險承保限額4億元,中國人壽財險承保限額1億元。
根據關稅保證保險項目協(xié)議約定,需由該公司為被擔保人(即關稅保證保險項目投保人)就關稅保證保險項目提供擔保,其中為中國太保的投保人擔保的限額為11.70億元,為中銀保險的投保人擔保的限額為10億元,為陽光保險的投保人擔保的限額為4億元,為中國人壽財險的投保人擔保的限額為1億元,合計擔保限額為26.70億元。
建發(fā)股份向保險人承諾,就投保人向保險人投保的關稅保證保險,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在保險人理賠后,公司自愿就投保人應向保險人償還的追償款項及利息在1億元最高額保證范圍內為投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協(xié)議有效期:自協(xié)議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協(xié)議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16日24時止。保證期間自保險人依法取得保險人代位求償權之日后的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