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宏達股份發布公告表示,公司于2021年6月7日收到控股股東四川宏達實業有限公司函告,近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滄龍先生因涉嫌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為四川信托實控人
宏達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劉滄龍不是公司董監高成員,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公司具有獨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目前公司干部員工隊伍穩定,日常生產經營正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將加強公司管理,確保公司各項業務持續穩定開展。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托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
四川信托2019年年報顯示,四川信托注冊資本35億元,共有10家股東,包括省內外大型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上市公司等,管理信托資產規模逾2000億元。
根據上述年報,持有四川信托10%以上股份的股東分別為: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32.04%)、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30.25%)、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22.16%)。
其中,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和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聯關系,實控人均為劉滄龍。
四川銀保監局曾表示,因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等4名四川信托股東存在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情形,且在風險處置過程中拒不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其行為已嚴重危及四川信托的穩健運行,損害了信托產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危害了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因此,四川銀保監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信托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對上述股東依法采取監管強制措施。
3月12日,四川銀保監局發布信息顯示,四川信托因存在13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3490萬元。
相關違法事實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違規開展固有貸款及信托業務,資金流向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開展固有貸款業務,貸款資金被挪用于償還本公司其他固有貸款;違規開展信托業務,將信托財產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違規開展非標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征的業務;違規發放信托貸款用于購買金融機構股權。
此外,四川信托還變相為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融資;違規開展結構化證券信托業務;違規開展通道類融資業務;承諾信托財產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將本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計劃投資于同一項目;穿透后單個信托計劃單筆委托金額低于300萬元的自然人人數超過50人;違規推介TOT(信托中的信托)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信息。
四川信托風險處置進行中
記者注意到,宏達股份曾于4月份發布公告表示,基于謹慎性原則,將持有的四川信托股權2020年末的賬面價值減計為0元。而其對四川信托股權投資2019年末的賬面價值為21.63億元(經審計數據)。
這也引得上交所火速發函問詢,要求其說明在未獲取四川信托2020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等財務資料,且資產評估機構無法對四川信托股權價值出具評估結果的情況下,對四川信托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減值測算的事實依據和具體過程,并在此基礎上充分論證將四川信托股權2020年末的賬面價值減計為0元是否準確、恰當。
在相關回復中,宏達股份表示,經過謹慎考慮,認為對四川信托股權投資全額計提資產減值是當前相對合理的判斷。
“需要說明的是,基于會計準則所作估計是會計處理的一種專業判斷,并非公司管理層放棄維護所持四川信托股權價值的努力,公司管理層仍然會盡可能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努力實現公司所持四川信托的股權價值,維護全體股東權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宏達股份表示。
2020年6月起,四川信托多個產品被爆出未能兌付本息。2020年12月22日,四川銀保監局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成立聯合小組,正式宣布入駐接管四川信托。那么,目前依然深陷兌付危機的四川信托近況如何?
四川信托官網信息顯示,為全面梳理四川信托表內外資產、負債,評估各項資產真實價值,全面評估公司財務狀況和風險水平,5月11日四川信托召開全面審計、評估和法律盡調工作啟動會,進行工作動員和安排部署。
據悉,四川信托全體高管、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參加會議,受托服務組提出工作建議,監管工作組有關負責同志出席指導。
截至目前,四川信托尚未披露2020年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