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代銷超5000只公募基金的公司實控人被查,成為目前行業全國首例。同時,公募界也為之感慨,除了銀行、券商外,第三方代銷機構的盡調格外重要。
近日,南方資本原副總經理吳言林涉嫌嚴重違法,正接受監察調查。據知情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透露,有關監管部門已對被查高管實控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目前公司正常開展經營活動。
南方資本相關人士曾對媒體表示,吳言林已經于2017年3月從公司辭職,其涉嫌嚴重違法,是其個人行為。
南方資本原高管被查
根據微信公眾號“清廉江蘇”近日發布的消息,南方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吳言林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監察調查。吳言林于1981年1月出生,江蘇南京人,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2001年7月參加工作。
根據上述公眾號披露的簡歷,吳言林于2004年進入金融業,2004年9月至2007年9月,任民生銀行南京分行大客戶經理、支行副行長。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任南方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7年3月辭職)。吳言林在南方資本任職期間,自主創業開設了基金銷售公司: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天眼查信息顯示,南方資本是南方基金全資控股的子公司。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實控人為吳言林,同時還擔任執行董事一職。
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曾用名為“江蘇匯林保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主營投資管理,融資顧問、財務顧問及咨詢服務。根據工商變更記錄,2016年3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吳福全變更為吳言林,同年8月,公司名稱變更為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為公募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銷售;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等。
作為南方資本的原副總經理,吳言林在公司任職期內(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已經成為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公司100%股權,直到2017年3月,也就是成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年后才從南方資本辭職。在此期間,匯林保大基金已于2016年9月取得公募基金銷售牌照。
業內人士指出,吳言林可能存在任職南方資本期間違規以個人名義私自開設基金銷售公司的行為。
2020年8月,證監會頒布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其中,“第四章 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第二節 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特別規定”提及,“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從業人員不得在其他機構擔任經營性職務,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南方資本相關人士對媒體表示,吳言林已經于2017年3月從公司辭職,其涉嫌嚴重違法,是其個人行為。
公司代銷基金逾5000只
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截至5月24日,可統計的第三方代銷機構數量達到141家。匯林保大基金代銷基金數量達到3373只,排在第20位。
作為一家低調的代銷機構,匯林保大這個名字并不被普通投資者所熟知。匯林保大基金官網顯示,匯林保大致力于搭建面向機構客戶公募基金產品配置、基金產品研究篩選的專業平臺,成為機構投資者的金融類產品投資超市。
據該公司官網介紹,與業內華夏基金、嘉實基金、工銀瑞信、建信基金、招商基金、交銀施羅德、銀華基金、鵬華基金等110多家知名基金公司建立了合作關系,基金超市上線公募基金產品逾5000只(按單只基金代碼計算)。
該公司官網介紹中曾提及,“保有規模超千億元”,但截至5月24日,記者發現,官網介紹中已無這段文字描述。
中基協官網顯示,截至一季度末,銷售機構公募基金銷售保有規模前100榜單中,無論是“股票+混合基金”保有規模,還是“非貨幣基金”保有規模,均未出現匯林保大基金身影。
據某公募業內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反映,該公司在第三方代銷機構規模中做的還算可以,可能是貨幣基金和非貨幣基金的固收類產品規模較大,權益類基金規模比較小。
根據最近多家基金公司公告,截至5月21日前,有多家基金公司為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匯林保大基金作為代銷渠道。
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該公司經營活動開展正常。
行業首例高管被查
自2011年公募基金銷售牌照開始發放之后,第三方基金代銷機構的江湖應運而生,除了行業競爭愈發激烈外,近幾年也出現多起銷售亂象,多家代銷基金因涉嫌違規遭遇監管。
但從違規的行為來看,主要問題出在代銷機構公司風控、經營管理、財務狀況、銷售合規等問題上,而匯林保大基金實控人涉嫌違法被查,目前是行業首例現象。
在代銷機構實控人被查后,有多家公募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會密切跟蹤代銷機構情況。某大型公募業內人士表示,暫不清楚是否會有業務合作變更,需要看公司法律部意見。
北京某公募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遇到上述實控人被查情況,會考察該機構是否還能夠正常展業,分析目前合作情況,評估繼續合作或終止合作是否會影響投資者利益。如果評估后覺得不適合繼續合作,會與對方協商終止合作。
某中型公募市場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從銷售適當性上來看,一家銷售機構如果不能正確履行職責,可能會有公司終止與其合作,但如果是實控人有問題,公司銷售業務沒違法違規,那這對公司的影響可能不大。
該人士還表示,其實公募與基金代銷渠道建立合作關系都要經過嚴格調研,除了傳統的銀行、券商渠道外,第三方代銷渠道是調研重點,尤其是除了行業頭部之外的其他公司。在選擇這些公司時,首先考察其是否有至少20家公募基金公司的代銷合作,其次會去查看合作公募基金公司中,是否至少有5家甚至10家公募規模超過自家公司,才會考慮是否和該代銷機構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