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12月26日訊
博匯紙業(600966)12月26日晚間公告,201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山東監管局認定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3年年度報告 ;2013年度第一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 ,并對相關人員給予相應處罰:
(一)責令博匯紙業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0萬元;
(二)對楊延良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0萬元;
(三)對楊延智、楊振興、史霄分別給予警告,并處罰款20萬元;
(四)對李軍、金亮宗、荊樹兵、王友貴、楊國棟分別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
(五)對聶志紅、關雪凌、趙耀、胡安忠、張艷、曹林、孫吉、金田宗、鄭先山分別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萬元。
(證券時報網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