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規模沖動、違規套利
部分行業暴露風險的同時,銀行內部管理不嚴導致的風控松懈也值得警惕。
在監管層看來,銀行的規模沖動和違規套利行為值得檢討。比如,一些銀行為完成考核指標而忽視安全性和流動性,甚至不惜在信貸標準及盡職調查上放松標準;也有部分銀行利用虛假委托貸款、同業業務變種規避宏觀調控和監管規定,加劇風險隱性傳染;或是采取即期轉讓、延期付款等方式,將企業融資包裝成同業資產,賬外經營規避風控。
后者以委托貸款的大幅增加為典型代表。“去年以來,銀行業委托貸款增加超過3萬億元,其中大量以委托之名規避監管之實,投向限控領域,而銀行很可能承擔最終風險。”監管層人士介紹說。
為防范上述風險,銀監會要求“摸清底數,制定預案,儲備政策”,采取針對性措施,對風險進行“鎖定存量、嚴控增量”。
在嚴控信用風險擴散方面,監管層將重點監控房地產、政府融資平臺、產能嚴重過剩領域,嚴控“高杠桿、多頭授信、涉及非法集資和民間高利貸企業的債務風險”,及時處置互保聯保、擔保圈、擔保鏈、企業群和各類倉單融資風險。
在具體監管措施上,銀監會將針對重點風險按照表內外授信全口徑監測,實行名單制管理,對重點風險點制定預案,排除風險“引爆點”。
此外,尚福林也在上半年監管工作會上強調,銀行要嚴守經營管理規則,回歸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的“三性”原則,回歸鐵賬本、鐵算盤、鐵規章的“三鐵”要求,回歸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三查”制度,回歸前中后臺的“三分離”安排。(編輯韓瑞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