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浙江嘉興南湖區兩官員疑因不正當關系引發斗毆的消息,日前在網上流傳。知情者稱,涉事二人分別是嘉興南湖區委東柵街道黨工委書記陳新華,新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錢恩俊,二人被錢的丈夫、任當地派出所所長的陳某發現,陳新華還被打傷。(7月4日 中國網)
當地日前發布的一份人事任免公告顯示,三人均已被免去黨內職務。南湖區委宣傳部昨日向南都記者證實,三人免職與上述網帖有關,“造成了不良影響”,但稱細節尚在進一步調查。
此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或許是為了堵住公眾的悠悠之口,當地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僅僅是網上發帖的第二天,組織部門就發出公告對涉事干部進行了免職。
對于違規違紀案件的查處現在已經是見怪不怪了,早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但筆者發現一個普遍現象,不管是什么違紀案件,一律“一刀切”,通通先免職,后面的事情后面再說,仿佛有一種先堵住大眾悠悠之口的味道。也似乎是為了在大眾面前充分顯示相關部門的辦事效率極其迅速與果斷,更彰顯出政府部門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