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團19日在京舉行新聞發布會,三一方“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律師夏廷康在發布會上表示,隨著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判決下達,從那一時刻起,美國奧巴馬總統就BC風電項目下達的命令在法律上已經失效了,三一的訴訟取得了完全的勝利。
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當地時間15日裁定,中國三一集團與美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在風電項目中具有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美國總統奧巴馬下達的相關禁止令有違程序正義。判決認定,美國政府需要向羅爾斯公司提供相應的程序正義,包括了解美國外資委員會和總統做出相關決定所依賴的非保密信息和在了解相關信息后回應的機會。初審法院應就羅爾斯對美國外資委員會各項命令的挑戰和訴求立案并進行實質審查。
三一方稱,總統的命令是根據CFIUS(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的推薦做出來的,如果在初審法院重審,結論也只有一個,CFIUS在風電項目上同樣違反了憲法,剝奪了羅爾斯公司的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沒有給與適當的程序正義。
三一集團董事、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在發布會上表示,這個案子走到今天,接下來也存在美國外資委員會和奧巴馬總統可能上訴,如果上訴,三一將繼續把官司打下去;如果放棄上訴,三一將取得徹底勝利;但是也不排除進一步和解的可能。下一步是把項目轉讓還是其他,取決于對方做出何種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