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還會兜底嗎
財政部剛剛公布的財政收支情況顯示,今年5月份,全國財政收入13670億元,比去年同月增加921億元,增長7.2%,增速出現小幅回落;另一方面,5月財政支出12790億元,比去年同月增加2524億元,增長24.6%,支出增幅明顯高于收入增幅。
就浙江省而言,根據審計署今年初公布的審計數據,截至2013年6月,浙江省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為5088.24億元,而在半年前,這一數字僅為4323.22億元,半年時間內負債增加了17.7%。
這次浙江進入10個省市試點之一,是否能有效緩減債務壓力,真正做到“自力更生”,還有待市場檢驗。而“自發自還”模式的實行后,央行是否就真正放手讓給地方自行料理“家事”,實現真正的地方債務獨立,引發各界討論。
“中國地方政府不是獨立的個體,就像未成年的小孩,借錢,但其實沒有能力歸還;只有真正獨立的成年人,才會有能力還錢。自發自還,是表明地方政府獨立的一個標志性事件。”郭宏寶向記者表示。
徐劍鋒對此認為,從法律上說,自發自還意味著中央不會對地方債務提供所謂還債擔保,各級政府需對本級政府債務自行負責。但也要看到,由于存在的一些客觀因素或不可測的重大事件影響,如果地方政府不能還債,有可能會醞釀成債務危機或金融危機。出于社會穩定的需要,中央政府很可能會出面協調或協助平息事態。很長時間內,中央政府全然不管地方債償付危機、任由地方政府破產的情況應該還不會出現。
如何控制地方債風險來源,地方債務既可以做到真正的“自發自還”,脫離中央的“保護機制”,又可以給債券購買者一個放心的保障,成為各個地方政府應該深思的問題。
徐劍鋒由此向記者表示,地方政府的發債目的與功能管理很重要。發債后籌集的資金能否能得有效利用,產生出預期的效益,使還債付息有充分保障,且促進經濟發展是關鍵。地方政府應加強對發債效益的科學研究與預測;再者要保證發債的公開化與透明化,使社會公眾與認購人都能有效地監督政府行為,促使發債收入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