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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利慶佳留黨察看兩年:
向下屬單位索要活動經費,公款吃喝
省紀委通報,日前,陽江市紀委對中央紀委交辦并督辦的陽江市委委員、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利慶佳的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利慶佳向下屬單位索要活動經費;收受禮金、月餅券等節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送禮,公款大吃大喝;對陽江市國土資源局違反廉潔自律和財經紀律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利慶佳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依據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利慶佳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陽江市已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