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羅歐被“雙開”:
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
省紀委通報稱,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對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省海防與打私辦原主任羅歐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羅歐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情節特別嚴重,數額特別巨大。羅歐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廣東省紀委已將羅歐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廣東省委批準,給予羅歐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準,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簡歷]公開資料顯示,羅歐是廣東興寧人,歷任省司法廳副廳長,惠州市委常委、惠州市委政法委書記,揭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揭陽市委副書記。據《揭陽日報》報道,2004年10月12日,省委組織部在揭陽全市干部大會上傳達了職務任免決定,羅歐也出席了此次會議,此時他的頭銜已變為省政府副秘書長、打私辦主任。
此后,羅歐一直擔任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打私辦主任,至今已近10年。廣東省海防與打擊走私委員會成立后,下設廣東省海防與打私辦,羅歐繼續擔任主任。省海防與打私辦的工作職責,包括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地和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和綜合治理,組織查處跨地跨部門走私販私及有關海防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