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清晨的北京街頭沒有太多喧囂。對于已經在國家體育總局門前“守了四宿”的張玢(化名)和幾個東北同鄉而言,內心的躁動卻一刻也不曾遠離:“我們到這兒是來找巡視組的,尋思著通過中央領導的幫忙,把我們老百姓的事情給解決了。”(北京青年報8月4日)
黨的十八大后,中央把懲治腐敗放在突出位置,嚴厲懲治腐敗,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其中巡視組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自去年5月17日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召開以來,中央巡視組陸續進駐全國各地,并通過公布聯系電話和信箱的方式向群眾廣泛征集問題線索,這一做法效果明顯,僅以2012年為例,在立案調查的案件中,線索來源于群眾舉報的占到41.8%,在各種來源中最高。但與此相伴的是,越來越多的信訪者出現在巡視組駐點或被巡視單位門前,“有機會向中央領導當面表達訴求”成了他們“追隨”巡視組的最大動力。
然而巡視組在收獲反腐勝利的同時也遇到了諸多難題。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部分群眾反映問題與巡視組所巡視領域并無直接聯系,群眾期待中央巡視組能受理自己各種訴求。
因認知水平的差異,大部分普通民眾往往僅關心與自己聯系密切的問題,在反映情況時難免就自己利益相關的問題尤為關注,而忽視了巡視組巡視工作的范圍。聽說中央派人下來了就不加選擇把自己所有的訴求一下子表達出來。在古代,老百姓聽說哪位欽差或高官到達當地,便常有攔路申訴之事,認為只要是上面派下來的人就一定可以解決自己的所有問題,由于這種思維模式的存在,群眾自然不會放過向這些“欽差大臣”申訴的機會。然而,巡視組的工作權限畢竟是有限的,明確的工作目標和工作權限與群眾期望存在著較大的落差,一方面造成群眾對巡視工作的不理解,另一方面也致使巡視工作部分資源浪費以及目標巡視單位工作不能按時保質完成。
中央巡視工作組是反腐的一把利器, 直逼反腐重點領域與環節。然而,基層反腐仍未形成常態化的工作格局,以往總是說未建立健全機制,未形成強有力的監督手段,如今創新了工作方法,完善了工作機制后為何還是存在障礙呢?一個重要的環節往往被忽視,那就是基層的配合。中央巡視組到各地巡視,除受消息閉塞的原因外,一些地方政府試圖通過截訪干擾巡視工作,造成群眾無法直接向巡視組反映問題。
同樣,我們也應該看到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時存在的問題。第一,沒有向被巡視地方民眾說明巡視的工作范圍,引導好群眾提供相關確實的信息;第二,沒有針對所反映的問題和提供的線索進行細致的篩選,造成資源的浪費;第三,巡視工作應當同當地的信訪處理工作協調進行,針對那些屬于當地政府應當及時處理的問題,及時交接,督促及時辦理,向社會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