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21日通報稱,今年1至6月,該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作風紀律規定的問題638起,處理1396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397人。
干部作風問題整治工作已經開展了一段時間,成績自然是顯而易見的,懲處干部的人數表明黨委政府的決心和零容忍的態度。然而結果卻還是讓人民十分的震驚和不滿的,畢竟整治干部人數越多,在代表成績的同時,也自然讓人民多了一份擔憂,到底干部作風整治工作何時是個頭呢?
八項規定、六項禁令,以及隨后的一系列的干部作風整治規范,確實我們看到國家的態度,這還是值得人民欣慰的。然而不斷的查處,不斷的懲治,卻最終沒有真正的遏制住干部違規的步伐,而這樣循環往復的整治工作也讓人民十分的質疑,讓黨委政府陷入了尷尬和深深的反思漩渦之中。
對干部的管理,無非是三部曲,一是完善相關的規范和制度,而很顯然八項規定和六項禁令等等都已經對干部的行為進行了約束和規范,因而第一步是已經比較完善,即便計劃趕不上變化,但是至少已經邁出了第一步,并且在逐步的完善之中。
而其次,是對干部的監管和懲處。整治工作的開展,作風問題干部的不斷懲處,顯然也表明第二步已經開始實施,而人民卻對這樣的懲處持懷疑的態度,對所謂的通報也是十分的不滿。不同的時代,由于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程度不一樣,我們的懲處機制和方式確實是應該與時俱進的。然而在如今我們的社會文明程度而言,通報批評確實算不上是什么懲處。如若當我們的社會都已經文明到一定的程度,都對我們的名譽十分的重視,那這樣的懲處或許對于我們的干部而言算是一個事。或許在過去我們的老一輩革命先烈眼中,名譽跟生命是一致的,對于我們的名譽是十分的謹慎,也是十分的珍惜。然而如今這個文化程度,我們的懲處是不是應該更有實質性的內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