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已對各大衛視下達通知,規定“凡是有劣跡的導演、編劇、演員等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視劇,要慎重考慮”。這是廣電總局應對近期來娛樂圈中接二連三爆出涉毒涉黃事件的應急之措。
目前,國內娛樂產業日益成熟,明星對于社會的影響已經不再局限于影視歌等作品當中,他們在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都被粉絲崇拜、模仿,社會大眾對于明星丑聞的容忍度越來越大,有些藝人在被披露涉黃涉毒等負面新聞后,人氣還有大幅攀升,這些導致娛樂圈內出現惡意炒作團隊,旨在通過宣傳不光彩的事件提高明星的知名度。未成年人由于認識能力較低,社會閱歷較淺,辨別是非能力不強,很容易受到負面影響。
韓國、日本等娛樂產業相對成熟的國家對于明星的要求甚是嚴苛,明星涉毒將對終結演藝道路。因此,經紀公司對于旗下藝人的管理近乎嚴苛,如果旗下藝人違背相關管理條款,除了終結藝人的演藝生涯還有可能面臨巨大的毀約賠償,因此藝人都將毒黃等視為雷區,不敢逾越,在生活中也甚是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此次,廣電局下達劣跡藝人“黑名單”無疑會對其造成不小的影響,但是,并沒從根本上杜絕他們的劣跡行為,要想真正讓明星不再對社會大眾造成不良影響,公開“黑名單”是前提,明確相關處罰條款是保障,從而牽制明星日常言語和行為,確保給社會傳遞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