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
優化政治生態,必先刷新吏治;而要刷新吏治,匡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是題中應有之義。山西政治生態突出問題之一,就是干部腐敗多發連發與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如孿生兄弟,如影隨形。(9月19日 山西新聞網)
近些年來,國家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在反腐浪潮中,山西已有7名省級干部落馬、更有一批廳局級領導干部被查處,涉及干部層級之高、人數之多、范圍之廣、問題之嚴重,讓人觸目驚心,足以彰顯了國家反腐的決心。為何山西成為腐敗“重災區”?其歸根究底還是與政治生態和“官商利益網”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近期查處的山西腐敗案件表明,都是以煤炭利益為中心展開的。煤炭利益,致使官商勾結嚴重,久而久之影響官場的政治生態。于是官員在吏治混亂的氛圍下膽子大了起來,“敢于違反用人規定,插手干部使用,充當說客掮客,任人唯親唯圈;為升遷不擇手段,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有的甚至以煤為媒、以地為媒,商人為官員出錢、官員為商人行方便,商人充當地下組織部長、票子厚度決定升遷位置等等。選拔了問題干部、冷落了實干干部、寒心了多數干部。如此選人用人,如此錯誤導向,影響惡劣、誤黨害民,刷新吏治、勢在必行。
山西腐敗窩案串案的發生,表明當地的政治生態和從政環境出了問題。官場風氣正不正對官員有直接影響。政治生態好,官員不敢貪腐;政治生態不好,想做好官都難。因此,只有優化政治生態、凈化從政環境,才能從根本上遏制腐敗的蔓延。然而政治生態有問題的又非山西一省,而是有著較為普遍性,因此“撥亂反正”,整治政治生態不僅只抓山西,而是要形成完善的制度,在全國進行嚴厲打擊發生在政治生態上的腐敗
山西腐敗問題嚴重,再一次對如何從嚴治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建立健全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干部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的責任內容、責任主體和責任追究方式。要完善舉報機制,暢通舉報渠道,形成全社會的監督合力,最終的目的則是使官員不敢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