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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經濟報記者 張建濤 通訊員 樊帥
近日,扶溝縣人民法院韭園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傾力調解下達成退還彩禮協議,并當庭履行完畢,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案情回顧:小李(化名)和小杜(化名)經人介紹相識,初次見面雙方都對彼此頗為滿意,小李父母看到兩個孩子情投意合,雙方認識第二天就來到小杜家訂下婚約,給付小杜父母彩禮款10萬元。小李和小杜深入交往后卻發現彼此不是理想伴侶,后又因生活瑣事兩人不斷爭吵,小李遂向小杜提出解除婚約并要求全額退還彩禮。小杜認為是小李悔婚在先,按照風俗習慣不應退還彩禮,雙方發生糾紛,小李及家人起訴到了韭園人民法庭。
審理經過:開庭審理當天,原被告雙方均態度強硬,矛盾尖銳,對彩禮返還意見分歧較大,且有長輩親屬等參與其中,導致案件變得更加復雜。承辦該案的法官范娜娜本著解決糾紛、化解矛盾的原則,先采取“背對背”的方式分別向原被告雙方做思想工作,認真傾聽原被告雙方內心的真實意愿,耐心對原被告雙方進行情緒疏導,引導雙方當事人心平氣和、換位思考。待雙方情緒穩定后,再叫到一起“面對面”式調解。
歷經多個回合,最終,在承辦法官堅持不懈地努力下,消除了雙方的對立情緒,原告表示愿意放棄兩人共同花費的部分款項,被告也表示同意退還彩禮,原被告就彩禮款返還數額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在法官見證下,被告當庭將雙方協議約定的彩禮款退還給了原告。該案實現了當庭化解、當場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扶溝法院扎實開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把調解貫徹到訴前、訴中等訴訟的全過程,通過“情與法”相結合,既為群眾排憂解難,又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訴訟效率,讓案件當事人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