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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經濟報 記者 史新旗 通訊員 陳婉逸
“本以為享受不了個稅減免了,沒想到填完告知承諾書就可以辦理!”南陽市鄧州市陶營鎮居民張先生對鄧州市稅務局契稅辦理過程中的告知承諾制贊不絕口。
據悉,張先生是該市陶營鎮居民,因工作原因,目前常駐杭州市,此次專程從杭州回到鄧州,出售老家閑置房屋。因行程過于匆忙,張先生并未攜帶申報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所需的家庭成員信息證明。“您不用著急,沒有證明也可以通過簽訂《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的方式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優惠。”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張先生簽訂承諾書并申報享受個稅優惠,順利完成二手房交易。
今年以來,鄧州市稅務局以“辦好惠民事 服務現代化”為主題,在便民利民方面不斷優化服務,創新舉措。為進一步落實12項稅務證明告知承諾制事項,納稅服務廳在窗口及公示欄張貼告知承諾制事項清單,明確適用業務、法律責任和風險提醒,納稅人繳費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愿選擇用“承諾”代替“證明”,精簡材料審核流程,避免納稅人“來回跑”、“多頭找”。同時,建立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臺賬,強化事后監管,定期進行核查,對發現承諾不實的,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確保承諾事項真實性,降低涉稅業務風險。
截至目前,鄧州市稅務局契稅窗口通過告知承諾制辦理業務700余件。下一步,鄧州市稅務局將大力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通過稅務部門的“減材料、減流程”,換來納稅人繳費人的“省時、省力”,用實際行動暖民心、惠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