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駐馬店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發文《關于規范不動產交易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規范不動產交易登記流程,對不動產交易登記有關政策進行解讀。
《關于規范不動產交易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不動產交易登記、委托申請登記申請人簽章要求,強調開發企業協助購房人辦理不動產交易登記是其法定義務、不得借交易登記之名向購房人收取代辦費用或收取強制代理費用,解讀了委托申請登記的授權委托書內容。
今后,購房人拿著開發企業蓋章的申請書、購房合同、稅票等手續可以直接申請辦證,不需要開發企業人員到大廳面簽辦理手續。針對個別開發企業委托中介申請辦理首次轉移登記的應出具委托手續,并向中介機構支付代理費,與購房人的申請無關。如中介機構打著辦證的名義向購房人收取代辦費(購房人主動委托中介機構的除外)均屬違規行為,可以向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或有關部門投訴。
此次對駐馬店市不動產交易登記進行規范,助推了“放管服”改革,對優化營商環境、簡化工作流程、維護購房人權益、保障交易登記安全有著積極的意義。市、縣住建部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要積極行動,建立信息共享、聯動辦理工作機制,著力打造駐馬店市不動產交易登記申請“最簡最優”工作模式,切實增強企業和群眾對推進“放管服”改革的體驗感。
來源:駐馬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