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遏制農村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確保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總量不再減少,3月10日,三門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關于嚴肅查處整治農村亂占耕地新建房行為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要求,嚴格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自2020年7月3日起,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通告》指出,要依法依規申請使用住宅用地,優先利用村內空閑地,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需求,嚴禁擅自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自建住房。要依法依規開展農業設施建設,嚴格耕地用途管制,嚴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嚴格控制新增設施農業用地使用一般耕地,嚴禁擅自擴大設施農業用地規模、超規定標準占地、以設施農業名義搞非農建設、將農業設施用于商業經營。
《通告》明確,要從嚴懲處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凡沒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及任何項目不得以任何名義未批先建。對于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將按最新處罰標準從高從重查處,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三門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