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教授、首都經貿大學創投研究中心主任 劉健鈞
在北京證券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宣布設立兩周年之際,證監會發布《關于高質量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意見》(簡稱《意見》)。《意見》對于全面引領北交所高質量創新和穩健發展,進而更好發揮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作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堅持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的大局觀和系統思維
《意見》強調,“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深化新三板改革,高質量建設北交所,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切實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國家戰略的能力”“將健全市場功能與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等緊密結合起來,助力‘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這不僅彰顯了運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創新驅動發展的大市場視野,也進一步凸顯了北交所在建設創新型國家建設這盤大棋中的獨特地位。
《意見》提出,“爭取經過3到5年的努力,北交所……契合市場特色定位的差異化制度安排更加完善,……與新三板層層遞進、上下聯動、頭部反哺、底層助推的格局初步構建,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主陣地'效果更加明顯”。“再用5到10年時間,將北交所打造成……具有品牌吸引力和市場影響力的交易所,帶動新三板成為創新型中小企業蓬勃發展的孵化地、示范地、集聚地”。《意見》所明確的中長期目標不僅為北交所自身發展指明了方向,還為新三板作為北交所預備板的聯動發展規劃了光明路徑。
明確全力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的一系列戰略舉措
在有效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結構方面,《意見》提出,“按照質優、量適、步穩的要求,統籌包容性和精準性要求,……促進能夠支撐市場深度、體現市場優勢、具有品牌效應的企業上市,使北交所成為創新型中小企業運用資本市場發展壯大的重要平臺。”其中“包容性和精準性要求”最契合創新中小企業融資的風險特點和成長性特點。
在優化發行上市制度安排方面,《意見》提出,“在堅守北交所市場定位前提下,允許符合條件的優質中小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如此,優質中小企業無需如過去那樣,必須經過新三板“預科階段的學習”才能到北交所上市,這顯著提升了優質中小企業到北交所上市的便捷性。與此同時,《意見》明確,“充分發揮新三板持續監管優勢和規范培育功能,優化新三板掛牌公司申報北交所上市的輔導備案要求,優化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執行標準。探索建立新三板優質公司快捷升級至北交所的制度安排”。如此,又可更好發揮新三板對北交所預備上市公司的培育作用。借助于“直通車”和“接力車”的雙軌運行,創新型中小企業進入公開資本市場的通道將更加寬廣而快捷。
在改進和完善交易機制方面,《意見》指出,“進一步研究特色交易機制,促進市場保持合理流動性水平。擴大北交所做市商隊伍,允許符合條件的新三板做市商參與北交所做市業務。豐富做市商庫存股來源。”中外實踐證明,創新型中小企業的中小市值股票需要投資者具有較強的價值發現能力;為避免被惡性炒作,還要求投資者具有長期投資理念。因此,最適合采取做市交易制度。《意見》明確了兩項促進做市交易的戰略舉措,無疑將更好發揮做市交易提升北交所股票交易活躍度和平穩度的作用。
在加強多層次市場互聯互通方面,《意見》提出,“穩妥有序推進北交所上市公司轉板”。有序轉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無疑有利于更好發揮各板塊市場功能,為優質企業提供多元的發展路徑和上市地選擇,進而形成“為有源頭活水來”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格局。同時,《意見》還對帶動新三板與區域性股權市場聯動發展做出安排,有利于形成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