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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暑期,防溺水形勢陡然嚴峻,近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時有發生。在防未成年人溺水方面,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做了大量工作,包括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巡河巡查、配合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等。但事實上,防未成年人溺水并不只是學校的事,還是家庭、社區和全社會的事。
縱觀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每個悲劇的背后,都有著不容忽視的誘因。首先是未成年人季節性活動愛好使然。作為天然的消暑手段和充滿誘惑的嬉戲途徑,下河玩水成為不少未成年人喜歡的戶外活動和消暑方式。其次是監護人監管不到位所致。在不少未成年人溺水案例背后,大多有著監護人疏于監管的沉痛現實。再其次是社會干預不足所致。縱觀未成年人溺水對象,大部分缺乏足夠的游泳技能和防溺水能力,或者因“藝高人膽大”而導致意外發生。當然,個別學校安全教育方面存在不足,也是原因之一。
防溺水事件發生,關鍵是讓未成年人知道后果,學會科學防范。這就需要構筑“共防共為”立體干預網絡,而這遠不只是學校一家的事,家長和社會的責任尤其不可或缺。
身為家長,要自覺履行防溺水監護責任和家庭教育責任。每個家長都要結合孩子的實際情況,切實履行監護監管責任,并開展好家庭安全教育。要通過多種方式教育引導孩子真正知道野外游泳的危害。在特殊的時間段或時間點,如夏季中午、傍晚等,要盡好監護責任,精準掌握孩子去向,及時了解孩子活動范圍和活動內容,做到放手但不放羊,監管但不過分干涉,防范與關愛有機結合,織密暑期防溺水的第一道防線。
防溺水尤需基層組織、水務、工青婦、綜合治理、公安、應急等職能部門依法履行好防溺水安全監管和排查防范責任。從構筑立體防范網絡的角度出發,基層組織應及時和教育、水務、公安等部門聯合,對轄區內水域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嚴格落實水域隱患警示、河道巡查、日常宣傳教育、防范設施建設和防范措施落實等,對每個水域都做到有人監管、有人巡查、有人排查、有人處置、有防范措施,織密防溺水的安全防線。
學校、家庭、社會還要有機結合,創新思路和方法,構筑綜合立體防溺網。一方面,要綜合發力創設條件保證供給,做好未成年人的游泳能力培養。如果未成年人都擁有一定的游泳能力和正確的應對水患意識,溺水事件有望大幅降低。另一方面,基于暑期愛玩水為大多數未成年人喜愛的客觀現實,如果我們能提供安全、正規、衛生的游泳場所,既能把孩子從野泳和野外水域拉回來,又兼顧了其消暑和快樂活動的需求。城市可以通過游泳場館供給來保證,農村則可以采取對水域進行消險后改造,打造安全無虞的游泳場,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為農村孩子提供健康、安全、有保障的戲水場所,這對防溺水而言是絕佳的干預和管理引導。
防未成年人溺水是一篇大文章,不只是學校一家的事,也不是一時一刻的事,更不是簡單而為即可見效的事。應樹立防溺水人人有責、行行有責、家長社會必須履職盡責的意識,并從監護責任履行、教育責任履行、行業職責履行、防護網絡構筑等方面出臺具體的規約制度機制,科學構筑立體綜合防溺網絡,如此防溺水才會成效可期。
(作者系河南省禹州市教育體育局工作人員)
《中國教育報》2022年07月22日第2版
作者:許朝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