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城市反映,以“國家”“中國”名義發布的營商環境評價排名數量眾多,還有的借“排名”“頒獎”等收取費用,嚴重影響了正常工作。5月18日,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金賢東在發布會上表示,發改委將會同有關方面進行查處,堅決斬斷營商環境評價背后的“利益鏈條”,嚴格禁止借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之機,向地方政府、市場主體收取參會費、培訓費。
當前社會上以“國家”“中國”名義發布的營商環境評價排名數量眾多,相關評價大多屬于學術研究,采用的指標體系、評價方法、數據來源等與通行做法存在較大差異。2019年底國務院公布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要求,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任何單位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
金賢東表示,一方面,發改委將強化源頭管理。對于沒有得到國家認可、授權,或仍處于學術研究、理論探索階段的營商環境評價,組織開展評價的相關主體應明確研究屬性、規范相關表述,避免對社會公眾和市場主體產生誤導。
另一方面,加強監督處置。金賢東說,我們希望社會各界共同加強監督,如果發現以“中國營商環境評價”名義或國家發展改革委名義,收取參會費、培訓費或謀取其他利益的行為,請通過適當方式反饋我委。我們將會同有關方面進行查處,堅決斬斷營商環境評價背后的“利益鏈條”,嚴格禁止借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之機,向地方政府、市場主體收取參會費、培訓費,嚴格禁止以提升名次、頒發獎項為名,向地方政府、市場主體收取“好處費”“贊助費”。(記者 陶鳳 王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