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省財政廳加大扶貧存量資金的統籌盤活力度,并將資金向貧困縣傾斜。截止7月底,盤活2013年度以前滯留在65個縣的4.89億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集中用于58個貧困縣脫貧攻堅。其中:在全省范圍內統籌使用3.34億元,就地安排1.55億元。
在此次統籌盤活財政專項扶貧存量資金時,省財政創新資金使用方式。一方面將滯留資金與第二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通盤考慮,實行新安排資金與滯留資金掛鉤使用,凡有滯留資金的縣,根據滯留資金額度據實核減本次應分配該縣的資金。另一方面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采取獎優罰劣的辦法,將本次分配資金結余部分調整用于全省脫貧成效獎勵和中央省級重點扶貧項目,使資金管理使用好的縣能得到更多的財政資源。通過資金分配方式的改革,不僅盤活了基層“沉睡”的扶貧資金,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而且極大地增強了貧困縣推進扶貧的緊迫性,調動了工作的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