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降低企業稅費負擔。全力配合做好“營改增”,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減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按現有費率的70%征收;提高地方教育費附加、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免征額至10萬元(按季征收繳費人從每季9萬元提高到30萬元)。1-4月,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合計2378萬元。
二是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完善中小企業轉貸資金管理機制,為中小企業轉貸4.6億元。發揮電商企業助貸基金“蓄水池”作用,幫助電商企業獲貸超1億元。加快提升產業引導基金運行績效,與藍馳創投達成合作意向,擬在6月中旬設立投資基金,首期規模2億元,重點關注互聯網醫療行業。
三是降低企業用工成本。下調生育保險費率0.2個百分點,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費率從1.5%下調為1%。全面落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的小微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四是規范清理涉企收費。提高涉企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并動態更新。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一律按下限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