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財政廳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 省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加快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按照“堅持打造樣板樹立標桿,加快建設省級示范項目”要求,經過初審、評審、篩選和復審四個步驟,高標準、高質量選定2016年首批省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
一、統一規范PPP項目申報材料
。針對各州(市)財政局提交的PPP示范項目申報材料在表格、論證、項目交易結構、財務測算、風險分擔、回報機制、融資設計等各方面差異較大的問題,省財政廳首先組織專家對備選示范項目進行初審,旨在找出項目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完善項目方案的意見和建議,統一規范PPP項目申報材料,并反饋項目所在州(市)財政局逐一進行修改完善后重新送審,為項目最終評審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科學制定項目評審指標體系。
評審指標體系是客觀科學評審PPP項目的核心。根據國務院關于PPP相關政策制度的規定,在財政部評審指標體系的基礎上,結合云南實際,財政廳組織專家反復論證,制定了一套涵蓋項目實施主體、客體與政策規范要求的12項定性評審指標和涵蓋項目實施方案合理性、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融資可獲得性、項目實施進展、推廣示范價值及改善公共服務等70項綜合定量評審指標體系。對各州(市)上報的60個備選的PPP示范項目進行了定性符合性評審和定量綜合評審,最終有45個項目通過評審并按照得分排出順序。
三、綜合篩選確定省級示范項目。
在初審和評審的基礎上,專題召開云南省省級PPP示范項目篩選會議,廣泛征求省發改委、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民政廳等有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經與會人員充分討論后,參照財政部平均得分加綜合平衡省市間具體情況的做法,組織評審成員從項目付費類型、市場化程度及PPP項目潛力等方面進行認真嚴格的復審,最終推薦出了省級PPP示范項目42個,總投資為1907.21億元。其中交通運輸1509.46億元,占79.15%,有12個項目;市政工程224.75億元,占11.78%,有13個項目;生態環保61.74億元,占3.24%,有5個項目;水利建設25.71億元,占1.35%,有3個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31.39億元,占1.65%,有2個項目;醫療衛生25.74億元,占1.35%,有2個項目;政府基礎設施5.45億元,占0.29%,有1個項目;教育2.43億元,占0.13%,有1個項目;養老1.05億元,占0.05%,有1個項目;其他19.49億元,占1.02%,有2個項目。
下一步,云南省財政廳將對省級PPP示范項目建立“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對列入省級PPP示范項目名單的項目,如項目交易結構發生重大變化不能采用PPP模式,或一年后仍未能規范落地的項目,將被調出示范項目名單。目前暫未列入省級示范的項目,仍然保留在PPP項目儲備庫,待項目逐步完善、成熟度提高后,再推薦進入省級PPP示范項目。對于此后各州(市)財政局、各部門新增的符合性、成熟度、可示范性較好的PPP項目,經過篩選后,也可直接推薦參加財政部示范項目的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