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獎勵標準,加大扶持力度。降低企業股改成本,對企業因股改產生稅收的地方貢獻給予100%獎勵,對開展股改的掛牌上市后備企業實行“三免兩減半”的5年財政扶持政策。鼓勵企業并購重組,明確4大類并購重組繳納稅收的地方貢獻給予100%獎勵,并購重組完成后3年內,并購企業和被并購企業年度稅收增長高于全市增長幅度部分形成的地方貢獻,給予80%獎勵。
二是實行分階段獎勵,提前獎勵兌現。根據進程,對申請“新三板”掛牌企業分階段予以200萬元獎勵,對申請境內首發公開上市企業分階段予以300萬元獎勵,緩解企業上市進程中的資金壓力。在境外主要證券市場主板或創業板首發上市的,給予300萬元獎勵。市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企業注冊地遷入義烏的,且對義烏產業結構布局或招商引資有重大推進作用的,專題研究確定扶持政策。
三是擴大優惠涉及面,發揮引導作用。實行企業股改重組、掛牌上市全過程服務,優惠涉及化解企業信貸風險、引導設立企業股改掛牌上市基金、優先保障募投項目用地、支持企業開展直接融資、鼓勵限售股在義烏減持,以及加強中介機構培育和發展等各個方面,有效發揮引導作用,支持企業股改重組掛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