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11日召開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部署2016年銀行業監管工作,明確提升銀行業市場化、多元化、綜合化處置不良資產的能力。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
這似乎也在印證我國不良資產證券化業務將在2016年“原力覺醒”,產品發行步伐正提速。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考慮到如果基礎資產全部都是不良資產,或將難以吸引投資者認購,初期發行的產品或采取“不良資產+優質資產”這一“混搭”模式。如果要批量化發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仍待相關定價機制的完善、配套政策的出臺等。
業內人士分析,根據國外成熟市場的情況,在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證券化手段只能作為輔助手段,處置資產占比不良資產總量一般在10%—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