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檢察機關堅決貫徹中央反腐敗決策部署,依法履行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職責,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做出了積極貢獻。最近,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真學習貫徹中央“把紀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全面梳理分析近年來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對涉案人員違紀問題的移送和處理情況,認真研究如何在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中落實“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近日,就與之相關的問題,記者采訪了中央紀委常委、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
記者:請您談一談對“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認識。
邱學強: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作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戰略部署,反復強調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黨的性質和宗旨都決定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要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前沿。這一戰略部署高瞻遠矚、博大精深,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智慧、系統思維和大局眼光,體現了對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反腐敗斗爭的長遠思考。
把紀律挺在前面,是從反腐敗工作大局出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加強黨的建設,維護黨的團結統一,要靠嚴明的紀律和規矩。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堅持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真正做到“紀”在“法”前,用紀律管住大多數。這就要求我們,要深刻理解把紀律挺在前面的深化和引領作用,把司法反腐和黨紀反腐有機結合起來,加強黨紀和國法的一體建設,實現黨紀與國法的無縫銜接,做到監督無禁區、全覆蓋,堅決維護黨紀國法的法治權威。
把紀律挺在前面,是實現依規治黨、關口前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腐敗的戰略舉措。黨員違法必先違紀,全面從嚴治黨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看住紀律這條底線。王岐山同志最近在福建調研時強調,要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即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這一重要論述,貫徹了我們黨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要求,彰顯了抓早抓小、源頭治理的戰略思維,為落實“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指明了方向。
把紀律挺在前面,是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具體體現。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汲取黨的建設的歷史經驗,把從嚴治黨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和道德要求,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了看得見、摸得著的高標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我們要嚴格按照《準則》和《條例》辦事,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帶頭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檢察機關是反腐敗斗爭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們將認真學習領會中央“把紀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堅決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并在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全面貫徹落實。尤其是隨著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推進,檢察機關必須主動適應,更加堅定自覺地堅持黨的領導,接受紀委組織協調,及時轉變思想觀念、工作機制、偵查方式和辦案模式,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不斷完善案件移送、信息交流等紀法銜接機制,推動形成反腐敗合力,打好反腐敗整體戰。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在消除紀律監督“真空”方面,檢察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加強信息交流和協作配合的基本情況。
邱學強:長期以來,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中,檢察機關牢固樹立黨的觀念,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紀委的組織協調,注重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的聯系和配合,積極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相關違紀問題,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
一是積極做好涉嫌違紀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工作。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普遍設立舉報中心,負責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的舉報線索以及有關部門移送的同類案件線索,進行統一受理和審查,對于經審查認為不涉嫌職務犯罪但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案件線索,以及在辦案中發現的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2013年以來,對于不屬于檢察機關管轄的案件線索,共移送紀檢監察機關3264件,其中移送中央紀委596件。
二是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案件偵結處理結果。對于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的案件和線索,檢察機關在偵查終結后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在作出撤案或不起訴決定時,都及時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紀檢監察機關。對于雖然不是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的案件但需要對涉案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也及時在案件偵查終結后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2013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這類案件626件。
記者:當前,檢察機關在涉案人員違紀問題移送和處理方面,存在哪些影響和制約“把紀律挺在前面”的問題?
邱學強:從檢察機關看,一些同志從全面從嚴治黨高度來思考和把握問題不夠,視野不寬,存在單純辦案觀念,導致實踐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思想認識上有“真空”。有的檢察人員片面認為,檢察機關的主業是查辦犯罪,對辦案中發現的違紀線索,以及案件偵結后對涉案人員的黨紀政紀處分問題,缺乏與紀檢監察機關溝通的主動性,影響了對涉案人員進行黨紀政紀責任追究,甚至出現了個別黨員領導干部被判了刑,有關部門卻沒有作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理等不正常現象。
二是履行職能上有“真空”。有的檢察機關有單純業務思想,就法言法、就案辦案,把檢察司法與紀委執紀人為割裂開來。有的對初查后不立案但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案件,直接移交案件當事人所在單位處理,沒有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通報。
三是協作配合上有“真空”。檢察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信息溝通的制度和平臺較少,聯絡和通報工作隨意性比較大。有的重各自獨立辦案、輕相互溝通協作,通報案件信息不及時、不全面甚至漏報、忘報。
記者:在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中落實“把紀律挺在前面”要求,實現紀法有效銜接,檢察機關下一步將采取什么具體舉措?
邱學強:貫徹“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為檢察機關適應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進一步改進和加強自身工作提供了重要契機。我們把落實“把紀律挺在前面”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在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方面:
一是要將“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實到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具體工作中去,依法履職不忘從嚴治黨責任,對辦案中發現違反黨紀黨規的行為不放過、不擱置、不推諉。
二是要站在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斗爭全局的高度認識和處理問題,立足檢察職能和法定職權,該提供的信息無保留提供,能協助的事項盡全力協助。
三是要正確處理堅持黨的領導和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關系,主動爭取黨委的領導,自覺接受紀委組織協調,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努力實現辦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下一步,我們將在中央紀委的組織協調下,進一步完善紀法銜接制度機制,強化協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
第一,牢固樹立黨紀嚴于國法、把紀律挺在前面的理念。要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領會“把紀律挺在前面”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既主動接受紀委的組織協調,又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的聯系配合,既依法嚴懲職務犯罪,又使職務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黨紀政紀處理,促進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
第二,把發現、收集和移送黨員干部違紀問題線索、事實作為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在審查案件線索時,不僅要依法審查涉案人員是否涉嫌職務犯罪,還要注意發現涉案人員是否有其他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在初查和立案偵查時,既要依法調查當事人的犯罪事實,也要對發現的其他違反黨紀政紀的線索、事實進行收集和梳理。在整個辦案過程中,要加強對涉案人員其他違反黨紀政紀相關信息的采集工作,逐項記錄在案。
第三,進一步規范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移送違反黨紀政紀線索和事實的工作流程。對初查后決定立案或不立案的,要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通報;對不立案的,要將相關涉案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線索、事實移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對已偵查終結做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撤銷案件決定的,要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通報;對不起訴或撤銷案件的,要將相關涉案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線索、事實移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對辦案中新發現的其他違反黨紀政紀線索、事實,要及時通報和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對涉嫌職務犯罪同時又涉嫌重大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的案件線索,可商請紀檢監察機關先查,也可提請紀檢監察機關介入調查。
第四,積極拓展完善與紀檢監察機關工作銜接溝通的途徑和機制。要構建信息互通和共享平臺,提高線索流轉速度和利用效率,提升線索管理規范化水平。要完善辦案信息情況通報制度,擴大案件信息材料的報送范圍。要深化檢察建議制度,對于辦案中發現的違反黨紀政紀重大問題以及帶有普遍性、典型性的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深層次問題,向發案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同時報告同級或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專題報告和年度報告制度,對重大典型案件逐案分析,對類案定期分析,對每年查辦職務犯罪情況和發現違反黨紀政紀情況都要寫入年度報告,及時報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
第五,明確責任,加強督查,確保各項制度措施落地生根。要通過經常性檢查、專項巡視、檢務督查等方式,強力推進各項制度措施落實。要健全問責機制,對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記者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