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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0日晚8時58分許,交警大隊接縣局110指揮中心指令:社旗縣在太和鎮閆店崗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電四輪”撞倒行人后逃逸,有人員受傷。接到報警后,事故處理民警李清政帶領班組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經勘查走訪,事故現場僅有2條剎車痕跡(初步判斷為三輪或四輪電動車)、無其它任何散落物、無目擊群眾。行人王老太太已經不幸身亡。經調取距事故現場東200米一處民用監控,因事發路段夜晚,監控視頻模糊,致使該案偵查一度陷入困境。
事故處理民警迅速將有關情況向大隊長張立勝、教導員安清波進行匯報。主管局長王興亮指示,立即啟動道路交通逃逸事故偵破預案,成立由大隊長張立勝任組長、教導員安清波任副組長的專案小組,指定民警李清政負責該起逃逸案件偵破,事故中隊領導王品同志協助案件偵破并積極做好傷者家屬溝通安撫工作。
專案組成立后,當晚22時,迅速召開會議進行分析研判,李清政同志制定偵破方案。一、再次對事故現場東200米一處民用監控進行比對,調取王老太太途徑監控的時間,推測其到達事故現場時間,確認事故發生時間。提取事故發生前過往車輛行車記錄儀信息,縮小車輛排查范圍。二、聯合縣局情報中心、太和派出所對周邊村莊三輪或四輪電動車進行排查,獲取偵破線索。
經比對事故發生前通過監控的3臺有號牌車輛,僅有信陽籍的1臺小型轎車安裝有行車記錄儀,人車在社旗縣晉莊鎮,車主表示計劃11日一早返回信陽。李清政同志帶領班組人員于11日凌晨1時,調取了該車行車記錄儀相關信息,比對發現在距事故現場2KM處,記錄有1臺類似“今日陽光”的綠色電動四輪有重大嫌疑。
經比對事故現場周邊8個村170余臺四輪車,最終鎖定太和鎮王六莊村李某為該起事故嫌疑人。12日7時,民警李清政、王品深入李某家中,未發現綠色四輪電動車。經對李某進行法律宣傳和耐心解釋,李某帶領民警到太和鎮一電動車維修店指認肇事車輛。維修店負責人講該車配件已到貨,當日準備拆卸更換受損部件。
經進一步偵查,李某系太和鎮王六莊村居民,2023年8月10日20時40分許,其駕駛四輪電動車不慎與行人王老太太發生碰撞。其知道王老太太系聾啞人,自認為現場無人、光線黑暗,沒人發現,僥幸逃離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后,將車開到維修店要求快速修理急用。
目前,肇事駕駛人李某對自己的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正按程序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