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消費糾紛
商家說“有本事去告”,怎么辦?
遭遇到消費糾紛,有些商家會牛氣的給你來一句“有本事你去告我呀”,這讓消費者很是氣憤。商家的這種牛氣能不能改?
盧增寬律師指出,商家之所以這樣說,因為在他們看來,消費者去法院打官司就得考慮訴訟成本,因為通常消費行為所涉及到的標的很小,另外在打官司過程中,一些證據的取得仍然是難題,因此商家就希望你“知難而退”。
在許明看來,今后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讓商家不再輕易說出這句“口頭禪”。一是要簡化司法介入消費糾紛的程序,在一些國家書記員、審判長都是一個人,這種小額仲裁的方式,簡便快捷高效。第二是讓商家的個人征信的污點跟他將來潛在的利益獲得關聯。
試想一下,你會找經常被消費者投訴的商家買東西嗎?銀行會輕易給被屢屢投訴的經營者放貸嗎?他不誠信,甚至還能影響到他的孩子上學,有自主招生的學 校說這個家長不誠信,到我學校來會比較麻煩。你敢不敢再被投訴?因此必須加強社會的征信系統的建設,讓信用監督處處存在,讓誠信意識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