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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爺爺奶奶愿意撫養(yǎng) 律師稱家人可變撫養(yǎng)權
此男嬰被生母棄養(yǎng),他的爸爸和外公也不撫養(yǎng)。一遭下來,當了三個月“媽媽”的鄰居萬女士只好把孩子抱回自己家。不過在昨天,該事件有了轉機。萬女士 告訴記者,家住肥東縣八斗鎮(zhèn)的曹師傅是男嬰的爺爺。當日一早,60多歲的曹師傅托親戚聯(lián)系上她,稱自己和老伴兒愿意接過孫子的撫養(yǎng)權??扇绾尾僮?,老兩口 有些拿不準,“法院把孩子的撫養(yǎng)權判給了母親,作為孩子的爺爺奶奶,未征得母親的同意,可以撫養(yǎng)孩子嗎?”
對于此事,安徽盛鴻律師事務所律師程林認為,小韓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遺棄,但孩子沒有發(fā)生受傷或死亡等嚴重后果,所以她的行為沒構成遺棄罪。對于孩子 如何安置?程林認為,最好由孩子的父親出面,向法院提出變更撫養(yǎng)權?;蛘哂纱逦瘯付ê⒆拥臓敔?、奶奶等其他近親屬為監(jiān)護人,同樣具備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