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該政策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惠及全市26萬名城鎮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目前,全市各級人社部門正會同財政部門,抓緊組織實施,暢通發放渠道,確保7月31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具體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一是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掛鉤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 1.3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計算增加。三是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來源:信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