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近日,山西金融監管局對交銀人壽山西省分公司作出行政處罰。針對該公司“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等違法違規行為,山西金融監管局對該公司責令改正,并合計罰款22萬元。
經查,交銀人壽山西省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一是,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2021年10月22日,交銀人壽山西省分公司通過“真承私享會”產品說明會,片面對比保險、信托、存款產品,向與會人員講授具有誤導性質的內容。例如, “保險是低配版的信托,信托是豪華版的保險”“私享系列是私人銀行專屬產品……收益是確定的,按照保額3.1%、現金價值3.4%復利增長”“現金價值特別高,到了一定期限后,相當于活期存款,給你算定期利息”等。崔某某參加此次產品說明會后,投保交銀人壽私享五號終身壽險,五年交,年交保費60萬元。
二是編制虛假資料。交銀人壽山西省分公司薪酬管理系統顯示,該公司于2022年1月、2022年3月分別向銀保專管員蘇某某發放薪酬獎勵73291.78元、136765.43元。經查,該公司銀行保險部渠道總監胡旭東安排蘇某某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2022年1月“薪酬獎勵”中的18170元轉到胡旭東賬戶,通過現金方式將2022年3月“薪酬獎勵”中的28000元交予胡旭東。胡旭東將上述46170元款項用于補貼團隊活動費用等。
根據相關規定,山西金融監管局決定對交銀人壽山西省分公司責令改正,罰款22萬元。另外,時任交銀人壽山西省分公司銀行保險部高客面談崗的褚俊海,被警告并罰款4萬元;時任交銀人壽山西省分公司銀行保險部渠道總監胡旭東,被警告并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