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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7月27日訊(記者 張增艷)日前,青島港回復上交所資產收購問詢函,對交易安排、標的資產質量、同業競爭等問題作出說明。
7月初,青島港公布購買資產預案,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日照港集團與煙臺港集團持有的多家公司股權;7月13日,上交所針對上述資產收購發出問詢函。
針對同業競爭問題,青島港在回函中表示,山東省政府于 2019 年批準設立山東省港口集團,作為統籌山東省港口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港口一體化發展的投融資和市場運營主體,而青島港主要從事集裝箱、金屬礦石、煤炭、原油等各類貨物的裝卸和配套服務等。
2022年1月,青島市國資委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青島港集團51%股權無償劃轉至山東省港口集團后,山東省港口集團控制的日照港集團、煙臺港集團、渤海灣港集團等,與公司在港口業務方面存在同業競爭。此次交易是山東省港口集團為了履行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通過資產重組的方式,穩妥推進解決與上市公司同業競爭問題的關鍵步驟。因此,此次交易將減少上市公司與日照港集團、煙臺港集團在港口業務方面的同業競爭。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資產收購并不能徹底解決青島港面臨的同業競爭問題。青島港在回復中強調,由于部分標的資產存在持續虧損、資產瑕疵、正在建設等問題,從維護公司利益角度出發,暫不具備注入公司的條件。因此,交易完成后,公司仍與山東省港口集團在港口業務方面存在同業競爭問題。
關于后續是否有相關收購計劃,青島港表示,因部分港口資產尚不滿足注入公司的條件,公司目前尚無相關資產的收購計劃。但山東省港口集團將加快推進不符合注入公司條件的港口公司及資產的整改工作,盡快解決相關公司的資產瑕疵問題,加快培育尚處在建設期及盈利能力較差的公司,山東省港口集團將爭取在解決同業競爭承諾到期(2027年1月)前完成資產整改,將山東省港口集團下屬存在與公司業務重合的企業相關的資產、業務進行整合,解決同業競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