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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6月20日訊(記者安然 朱玲)“跳碼”事件后的國通星驛,又因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被央行沒收違法所得401.99元,并處罰款50萬元。
央行福州中支行公開信息顯示,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國通星驛”)因存在“為不滿足條件的特約商戶提供T+0收單服務”的違法行為,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01.99萬元,并處罰款50萬元。此外,相關負責人對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處罰款5萬元。
就“本次被罰具體事宜為何”、“當前整改的進度如何”等具體問題,中國網財經記者國通星驛聯系采訪,截至發稿暫未收到回復。
根據央行2016年發布的261號文《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行和支付機構為特約商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的,應當對特約商戶加強交易監測和風險管理,不得為入網不滿90日或者入網后連續正常交易不滿30日的特約商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
“央行之所以出臺這類規定,主要還是從防范洗錢和詐騙的角度出發,要求支付機構履行好監測以及風控職責,對特約商戶管理要符合KYC原則,避免出現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防范被詐騙和洗錢團伙利用。”博通咨詢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這并非國通星驛首次因為違反結算規定被央行處罰。2020年年底,國通星驛因存在12宗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近7000萬元罰款,違規行為中就包括“為不符合條件的客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
天眼查顯示,國通星驛系新大陸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支付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8日,當前注冊資金為3億元人民幣。2016年10月,央行批準新大陸6.8億收購國通星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