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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5月30日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5月24日更新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被作出了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其主要非法違規事實包括“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以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其當事人陶東江也因“對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管理責任。”被罰款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