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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5月9日訊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5月8日發布關于調整可直接申領新能源中小客車指標車型范圍的通告。通告指出,2022年10月1日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中小客車車型(含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插電式增程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車型),均可直接申領新能源中小客車指標,并使用該指標為上述車型辦理機動車登記。
上述規定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實施。此前《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調整新能源中小客車指標申領范圍的通告》(穗交運〔2019〕367號)中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