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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吳先生最近想換份工作,不料招聘單位的“騷操作”讓他猝不及防——位于杭州的這家公司的人事經(jīng)理告訴他,在入職的第一天,單位會幫他墊付10萬元用作首付款買房,至于房子在什么地方,吳先生可以自己選。他實在想不通,為啥第一天上班就要被迫當上“房奴”,這家公司究竟是賣房呢還是招聘呢?
對于吳先生來說,這還是給他的“特殊待遇”,因為這家公司招的是“骨干”,不是普通員工,因此要跟公司“一起發(fā)展壯大”。按合同上說,吳先生必須跟公司簽約兩年,而且墊付的10萬元首付款也是要還的,應該要在合同期內(nèi)還清,相較于當?shù)氐姆績r,10萬元可謂是杯水車薪了。
明眼人不難看出,單位招聘先不看你的學歷、專業(yè)技能乃至工作經(jīng)驗,一上來就要借給你10萬元買房,這是妥妥的“套路貸”啊!買房應是個人的自由,如果跟找工作掛上了鉤,不僅不合理也不合法。杭州當?shù)氐膭趧颖O(jiān)察部門就說了,所有招聘要先交錢的要求,都是不合規(guī)的;這家公司雖然不讓你交錢,而是強行“借”給你錢,事實上是給你辦了一筆商業(yè)貸款,這就更離譜了,廣大應聘者應該多留個心眼。
在【樓市馬坐播】看來,這種誘導“借貸”的行為在房地產(chǎn)市場上屢見不鮮,不過包裝上“招聘”的外衣卻是頭一回,想找工作先買房的套路,實在是挖空心思才想出來的吧。對于這類“套路”,購房者要擦亮眼睛,監(jiān)管部門也應提前行動起來,對于博眼球的奇葩行為加大審查力度,凈化市場氛圍,讓購房者們少踩坑,心里也更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