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在線旅游企業數量的增多,售賣“不合理低價游”產品、過度收集用戶個人信息、先付后游退款門檻多等問題也時有發生。3月27日,文旅部發布《關于推動在線旅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加強旅游者個人敏感信息保護,防止超出合理經營需要收集旅游者個人信息等行為,并重點巡查售賣“不合理低價游”產品,違規收集、利用用戶個人信息等問題。《意見》的出臺,將有助于引導在線旅游規范化經營,切實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
防止過度收集游客信息
《意見》在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方面明確,加強旅游者個人敏感信息保護,防止超出合理經營需要收集旅游者個人信息,采取切實措施避免大數據殺熟、虛假宣傳、虛假預訂等侵害旅游者權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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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工信微報”近日發布的消息稱,工信部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群眾關注的生活服務、休閑娛樂、實用工具等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及第三方軟件開發工具包進行檢查,其中發現航班管家等多款App就因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被點名。
馬蜂窩旅游研究院院長馮饒表示:“如今,信息技術已滲透入生活中的每個角落,在給包括旅游行業在內的各行各業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增加了用戶信息泄露的風險。作為鏈接用戶和商家的互聯網旅游平臺首先需要充分利用技術手段保護游客的信息安全,同時加強對商家資質的審核和監管,在行業層面推動對于信息安全規范的重視。”
重點巡查“不合理低價游”
《意見》明確,加強市場監管巡查。重點巡查在線旅游經營服務信息內容安全,未經許可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售賣“不合理低價游”產品,違規收集、利用用戶個人信息等問題。
當下在線旅游市場快速復蘇,酒店民宿“超售”、“不合理低價游”、超范圍經營出境游、“野景區”安全風險提示不到位等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再次出現。《意見》中明確,對存在問題的在線旅游經營者通過行政約談、行政指導等方式予以提醒、警示、制止,發現違法行為線索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科學學院教授谷慧敏談道:“‘不合理低價游’一直是旅游市場的難點之一。在線旅游平臺在加強對游客進行宣傳引導的同時,也要加強管理,在出現問題后及時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此外,供應商和游客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可能也會導致‘不合理低價游’的發生,平臺方也應加強二者之間的信息溝通。”
規范平臺旅游預售業務
《意見》對在線旅游企業的平臺責任提出新要求的同時,也在創新業務及數字化等方面給企業提供了新的方向。
《意見》強調,探索平臺經營旅游預售業務。探索具備業務流程數字化和供應商信用評估能力的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依法經營旅游產品預售業務,規范平臺內經營者的旅游產品預售業務,進一步強化產業鏈的數字化管理水平。
同程研究院相關負責人認為,《意見》鼓勵在線旅游平臺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技術優勢探索預售業務,在鼓勵創新的同時還要解決相關的安全痛點和瓶頸,這對于平臺上的相關經營者而言是一個重要利好。
對于旅游預售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谷慧敏還談到,作為銷售平臺,應加強對產品的供應鏈管理與保障,確保產品信息的真實性。此外,旅游預售也要考慮到消費者的實際出游時間,提供符合消費者出行需求的產品。
創新旅游金融服務方式
旅游產業發展速度迅猛,但仍不可避免會存在一些不足,當前階段旅游行業的融資問題仍舊處在一個探索的階段。
《意見》提出,落實《關于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行業恢復發展的通知》相關政策,推進銀行等金融機構與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合作,綜合考慮在線旅游平臺的數字管控能力以及平臺內小微經營者的經營和信用等情況,為平臺內小微經營者提供綜合授信、業務貸款、裝備賒銷、信用貸款、融資租賃和保理等產業鏈金融服務;加強旅游消費類金融產品創新,為旅游者提供便利的產品分期貸款、小額消費信貸、先游后付等消費金融服務,加大旅游消費金融產品的宣傳和合規教育,激發在線旅游平臺的金融支撐能力和消費拉動能力。
在探索平臺經營旅游預售業務方面,《意見》提出,探索具備業務流程數字化和供應商信用評估能力的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依法經營旅游產品預售業務,規范平臺內經營者的旅游產品預售業務,進一步強化產業鏈的數字化管理水平。督促在線旅游經營者切實履行優先退賠承諾、供應商和產品審核義務、旅游產品的退改義務,加強預售資金監管,防控過度銷售、履約困難和集資詐騙等潛在風險。
為了讓更多的在線旅游經營者能夠享受政策扶持,《意見》還提出,指導在線旅游經營者用好文化和旅游業恢復發展紓困扶持政策。做好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在旅游業領域的落地實施,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增加在線旅游經營者有效信貸供給。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指導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運用網絡技術手段,向平臺內經營者推送涉企優惠政策。用好財政獎補、項目投資、消費促進、政務服務等措施手段,支持在線旅游經營者參與文化和旅游消費惠民活動,增強發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