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8月1日電 題:數字金融平臺如何支持實體經濟?
作者 黃卓 北大國發院助理院長
(資料圖片)
數字金融平臺也叫金融科技平臺,是以數字技術為核心來提供金融服務,或者賦能金融服務的一些平臺型的互聯網科技企業或者金融機構。數字金融平臺既是數字經濟和平臺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為數字經濟、平臺經濟賦能的金融基礎設施。
目前,中國數字金融平臺在業務規模和技術上都處于國際領先地位,特別是像支付、移動支付、網絡借貸、線上理財、互聯網銀行等領域。
數字金融平臺的最大特點是,它既有科技屬性,又有金融屬性。
和國際市場比較,中國的數字金融平臺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規模特別巨大。比如移動支付領域的支付寶、微信支付,用戶達到10億級。借助于網絡效應,以及接近于零的邊際成本,數字金融平臺可以觸達更多的用戶,為他們提供服務。
第二,聚合廣。國外的數字金融平臺可能聚焦于某一個細分領域,中國的平臺除了支付以外,往往還聚合了其他的金融服務,成為一個綜合性的金融服務平臺。而且在平臺上能夠吸收一些專業的金融機構,為用戶提供服務。除此之外,在數字金融平臺上還可以享受各種各樣的生活類服務以及城市公共服務等等。這一點在國際上是非常少見的。
第三,對整個金融體系的影響或者說顛覆性比較強。它已經成為傳統金融體系的一個非常有力的補充,填補了很多空白服務的市場。
評估數字金融平臺的發展,我覺得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標準,就是是否有效支持了實體經濟的發展。在數字經濟時代,我們也需要新一代的金融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來實現資金的融通。數字金融平臺從哪些方面來支持實體經濟呢?
第一,發展數字普惠金融。普惠金融一直是全球性的金融服務難題。因為金融服務中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普惠金融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更加嚴重。依托于數字技術,數字金融平臺可以更廣地去觸達普惠金融用戶,降低金融服務成本。以支付行業為例,中國整個支付行業的平均費率和歐美國家比起來,大概只有歐美國家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水平,而且還在不斷降低。通過數字信貸來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還可以突破傳統金融在空間以及網點上的限制。
第二,數字金融平臺能夠有效發揮數據要素的價值。數字金融平臺能夠有效利用平臺上的海量用戶沉淀下來的數字足跡,改善風險控制。更重要的一點,我們國家有很大一部分信用白戶人群,他們沒有接受過傳統的金融借貸服務。根據傳統的風控體系,他們沒有相關記錄,就無法享受到傳統的金融服務。通過數字金融平臺以及利用平臺上的數據,可以給這些用戶提供小額的、高頻的、實時的服務,同時通過這些服務來進一步積累他們的信用和相關信息。產生的信用信息又能夠把它補充到征信體系里,這樣就能夠促進我們國家的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
第三,數字金融平臺可以通過競爭和賦能的效應,促進傳統金融機構的數字化轉型升級。最近幾年,傳統金融服務,特別是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企業在積極推進數字化轉型升級,這對我們國家整體的金融體系數字化水平起到了一個重要的推動作用。
第四,通過金融生態的打造以及技術創新,支持一些新型的商業模式,支持創新和創業。在技術上,數字金融平臺通過云計算、數字技術、大數據分析、反欺詐等等,能夠推動一些新型的技術應用。同時我們也看到,有了移動支付,我們也能夠支持一些新的商業模式,像O2O(在線離線/線上到線下)、共享經濟、無人服務。
同時,數字金融平臺的科技與金融雙重屬性也帶來了一些潛在的風險與監管挑戰。其中有一些是平臺經濟所固有的問題,比如數字治理問題。也有一些是金融業務獨有的問題,包括合規性,以及與當前監管體系的適配性等等。
過去幾年,我們在數字金融領域從寬松監管過渡到了強監管時代。整個數字金融平臺的風險得到了比較有效的控制,但是同時我們也面臨著另外一個權衡,就是如何在控制風險的同時,引導數字平臺繼續創新,發揮創新的動能。我有三點建議:第一點,盡可能明確規則,發揮紅燈和綠燈的機制。第二點,管控平臺的金融風險,建立一些鼓勵創新的新機制,比如監管沙盒。第三點,建立一個適應數字金融平臺和數字金融行業發展的監管框架,監管要能夠發揮監管科技,提升它的監管能力,特別是完善具有系統重要性的數字金融平臺的監管。同時也有效吸收平臺治理的一些經驗,加強平臺治理,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特別是要規范數字金融平臺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比如在引流、助貸、聯合貸款和銷售等領域。(本文據黃卓在“平臺經濟創新與治理”研討會暨《平臺經濟:創新、治理與繁榮》發布會上的發言整理,未經本人審核。)(中新經緯APP)
本文由中新經緯研究院選編,因選編產生的作品中新經緯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選編內容涉及的觀點僅代表原作者,不代表中新經緯觀點。
責任編輯:宋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