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何時啟動發行,需要根據省財政廳的統一部署”,南京銀行(行情601009,買入)金融市場部負責人6月17日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江蘇省今年通過公開招標和定向承銷兩種發行方式,共計發行地方政府債券971億元,由此成為了新《預算法》實施后全國第一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省份。
其中,6月1日第一批置換債券448億元,算上5月18日的置換債308億元,這意味著江蘇地方債置換額已完成了93%。在國務院批準的1萬億元的地方債置換額度中,江蘇獲得了約810億元的額度。
曾參與國務院參事室有關地方債風險研究的南京大學教授劉志彪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這是糾正過去地方政府公司化傾向及其帶來的債務風險,促使經濟平穩運行。
江蘇2015年還債1504億
從2009年開始,隨著財政總收入突破一萬億元大關,江蘇地方債發行方式歷經財政部代發代還、自發代還試點、自發自還試點三個階段。
新《預算法》自2015年實施后,地方政府獲得發行政府債券的權限,地方債券發行和償還主體從中央改為地方,國家信用不再為地方背書。
“所以,你發行債務的多少以及償還等,都需要經過財政部的審核,所以地方在上報的時候都非常謹慎,而在使用時還要過省人大常委會這一關”,江蘇省財政廳一位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江蘇省社科院一位學者認為,江蘇作為全國第一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省份,主要考慮到江蘇的經濟實力相對較強,財政收入總量相對較大,地方政府信用相對較高。
但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2014年初公布的《江蘇省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3年6月末,江蘇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為7635億元,其中有1504億元在2015年到期,也就是說,這次江蘇置換債占到了年度財政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53.8%。
此外,從2015年以來的經濟運行數據看,江蘇仍保持了較為穩健的經濟增幅。而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從江蘇各地出現的逾期債務率看,總體都在2%以下,并且不是政府直接舉借債務逾期,主要為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國有控股企業和融資平臺公司等單位舉借的債務逾期。
“作為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以江蘇的先行試點來試探市場較為穩健”,上述學者表示。
銀行的“紅利”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與銀行部門交流得知,過去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臺的融資成本不會低于8%,平均達到10%左右,因此從2015年江蘇地方債發行的利率看,公開招標發行利率在2.94%-3.41%,定向承銷發行利率在3.32%-4.05%,根據江蘇省財政廳的測算,發行810億元置換債券,可減輕財政支出的利息負擔約30億元。對全國各地方政府而言,1萬億元的置換債可減輕利息負擔400億——500億元/年。
從上述江蘇的置換地方債年化利率可看出,全部低于5%。實際上,這相對銀行發行理財產品的收入而言并不具備明顯的優勢。
某城商銀行風控部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自江蘇省財政廳發出有關通知信息后,就會同總行進行了仔細測算,并報出了承接額度,“并不是說銀行不買賬,也不是說買多買少積極性高低的問題,而是根據我們的實際情況測算出來的。”
有學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從市場化角度而言,在之前的一輪國有企業負債處理中,銀行為此背負了一定的包袱,“有著歷史上的經驗,本輪處理地方政府負債當然會更加小心謹慎。”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江蘇省為此做出了較大的努力,分管副省長曾多次召集各金融機構負責人開會,指出其“意義重大”,特別是對于保證經濟平穩增長的貢獻,希望銀行顧全大局。
根據財政部的精神,本次地方債置換中,增加了1年和3年期品種,由地方政府根據資金需求和債券市場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但單一期限債券的發行規模不得超過一般債券年度發行規模的30%。
南京財經大學中國區域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閆海峰認為,增加新的品種,解決了地方債務融資中存在的期限錯配等突出問題,特別是“短債長用”,為地方政府繼續舉債融資提供了可持續性。
“從審計公布的數據看,截至2013年6月末江蘇政府性債務中,銀行貸款占比超過50%,債務置換后,間接融資就會適當下降。”
多位銀行高管對記者分析,債務置換會導致銀行利息收益下降,導致個別數據會不好看,但從長期看,會促使銀行風險資產規模下降,減少風險較高的平臺貸款。
農業銀行(行情601288,買入)南京分行的一位高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從財庫102號文看,給銀行釋放了“紅利”:債券投資不計入貸存比,而且可用地方債抵押申請相對低利率的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增加可貸資金規模。
“有聲音說銀行的積極性不高,但本質上銀行更愿意和政府合作”,一位城商行高管認為,地方債券的背后是政府背書,信息披露更充分,法律約束力更強,本質上是優質資產,這相對企業的確定性和穩定性大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