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后李勤夫方對此次股東大會通過的相關議案提出異議,今年1月,平湖九龍山向靜安法院遞交了三份起訴狀,分別請求靜安法院判令撤銷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27次、第28次會議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各項議案。今年5月底,靜安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宣布撤銷海航創新此前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有關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兩名獨立董事、罷免李氏父子董事席位的各項議案。海航創新對此結果表示不服并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民事上訴狀》,請求依法撤銷靜安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而公司于今日發布公告稱,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了靜安人民法院的一審民事判決,并駁回被上訴人平湖九龍山海灣度假城休閑服務有限公司全部訴訟請求,且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法院認為“公司在法律規定及章程規定的范圍內,對涉及公司治理等事項享有決策權,如無法定撤銷情形,應當予以尊重。股東大會作為海航創新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對該等事項進行決議并無不妥,并未違反《公司法》及章程的規定,亦是通過履行法定職責進行公司自治的表現,依法應予以尊重。”
熟悉二審判決的一名知情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事實上,關于撤銷罷免李勤夫的相關決議的訴訟其實是李方無力的最后反抗,上市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奪了他的權,李表達不滿可以理解,但這次訴訟爭議的焦點是罷免的流程問題而非罷免結果本身,李的出局是全體股東對其的不作為選擇用腳投票的結果。李這么做,無非是采取拖延戰術,干擾上市公司經營,浪費司法資源,同時漠視廣大股民的意愿。”
“從目前來看,李勤夫方在董事會上已徹底喪失了發言權,但李這些年的折騰讓上市公司長期深陷于各種不同的官司訴訟案件中,這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發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記者梳理發現,僅今年過去的8個月,上市公司就發布了21條訴訟公告,而原告基本上都是李勤夫控制或之后增加、或與之有關聯的公司。
此次上海二中院的終審判決出爐,從司法層面確認了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27次、第28次會議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法律效力,李勤夫出局已成定局,一直以來困擾上市公司發展的障礙終于排除,公司也正式走上發展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