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人社部黨組在《求是》雜志發表文章《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稱,目前,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數均達到2億人左右,覆蓋了絕大多數職業群體。
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被稱為社會保險中的“小險種”。其中,失業保險是唯一需要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的。
目前,失業保險仍面臨受益率低等問題,“錯配”狀態未得到有效改善。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告訴記者,目前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的一大挑戰是,失業險中大量繳費人口工作穩定,不需要失業金;而農民工等失業風險較高的人群,則被擋在失業險制度之外。
失業保險制度開始穩步發展
根據人社部數據,從1999年到2017年,參保人數近乎翻番至1.88億人,基金收入約增長8倍至1113億元,基金支出從92億元增加到894億元,基金累計結余從160億元起步至今已超過5500億元。去年失業金月均水平達1111元,過去五年年均增長11.4%。
失業保險的功能也不斷豐富,在保障生活的基礎上,加強促就業、防失業功能,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職工提升技能。促就業支出已超過“保生活”支出,2016年二者分別占55.5%和40.3%。
而從20年的時間線上看,失業保險覆蓋范圍持續擴大。根據人社部黨組的文章,1993年為7924萬人,如今已達2億人左右。
但是,城鎮就業人員2017年就達到4.25億人,這意味著半數以上的城鎮就業人員未參加失業險。其中,將近2.9億人的農民工中,參保人數為4897萬人,占比僅17%。
對此,孫潔表示,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多為國企和事業單位,民企尤其小微企業參保度不高,非正規部門的就業人群和非正規就業形態的人群參保度低。
“這些人群經常在就業和失業之間轉換,呈現短工化、流動性強的特點,勞動關系不夠穩定。所在單位守法意識不強,盡可能壓縮用工成本、逃避繳費責任。而這部分人群又是最需要失業保障的人。”孫潔表示,這就造成了失業保險現存的“錯配”狀態。
而且,2億人左右的參保人數中,2017年年末領取失業金的人數僅220萬人,在972萬城鎮登記失業人口中僅占22.6%,受益率低。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領取人數少跟失業率和失業金領取資格有關。一方面失業率并不高,另一方面領取資格嚴苛。”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領取失業金有三個門檻: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孫潔表示:“三大要求符合國際慣例,但因我國勞動市場的實際問題,反而阻礙了需要失業保障人員領取失業金。”
第一個要求就將廣大農民工等就業人員拒之門外。孫潔表示,不少農民工并未簽署勞動合同,或者工期短難以滿足1年的時長。 2016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只有19.8%的農民工簽署了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
而對于第二個要求,不少白領則發現,公司因經營等問題需要裁員時,往往會用各種方法令員工主動辭職,員工因此無法領取失業金。
一名社保專家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失業登記與地方政績掛鉤,地方政府其實并不愿意失業人員前往相關部門登記失業。再加上領取失業金手續繁雜,失業的參保人員喪失了領取失業金的動力。
失業基金結余存量大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管理學院曾玉竹撰文指出,按照國際慣例和我國實際國情,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能夠支付 6 個月的開支可以作為有結余的標準。
但我國失業保險基金結余卻大大高于這一標準。2017年,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為894億元,累計結余則高達5552億元,結余是支出的6.2倍。
失業保險基金結余多,不僅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更存在著巨大的財務風險,它對繳費者、對失業保險制度本身、對社會經濟發展都有著負面的影響。
《條例》實施之初,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待遇,部分用于促進就業,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
張盈華表示,把消極保障轉為積極預防,是國際上失業保險改革方向。記者查詢公開信息發現,韓國、加拿大、我國臺灣地區等都實行就業保險法,而非失業保險法。
我國也順應這一國際趨勢。等到2008年《就業促進法》發布,就明確了失業保險具有“保生活、促就業、防失業”的“三位一體”功能。
2014年起,失業保險開始廣泛支持企業穩定崗位,2017年起又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曾表示,今年上半年已向16萬戶企業發放穩崗補貼52億元,惠及職工1470萬人,向22.4萬人次發放技能提升補貼3.7億元。
而上述三大功能還在進一步加強。去年,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指導意見》,提出逐步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
而去年11月出臺的《失業保險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則擴大了失業金支出范圍,基金將用于支付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張盈華表示,《意見稿》還突出增加了預防失業和促進就業的條款:增加了具有預防失業功能的技能提升補貼和穩定崗位補貼,具有促進就業功能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創業補貼。
此外,相關改革還在繼續,人社部、財政部還表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深度貧困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將深度貧困地區企業穩崗補貼標準由50%提高到60%;將深度貧困地區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累計參保繳費滿3年放寬到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