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官網9月29日消息,南平市印發《支持武夷新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15條措施包括推動房地產去庫存、支持企業競地開發、優化審批和營商環境等方面。要求落實新發放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落實“認房不認貸”政策,更大程度滿足剛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根據《措施》,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購房人(僅指自然人,不含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在武夷新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非住宅商品房(指商業店鋪、辦公寫字樓、商業公寓,不含車位)并完成契稅繳納的,按購房價的3%給予購房補貼。由武夷新區管委會、建陽區政府統籌安排3000萬元購房補貼資金,按申請時間順序發放,用完為止。
優化存量房網簽、登記服務流程,在確保交易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無需提前歸還剩余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即可辦理過戶、再次抵押和發放新貸款等手續。積極開展“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人民銀行南平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平監管分局將“帶押過戶”業務開展情況納入金融機構年度考評。
放寬入學條件,在武夷新區核心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業主憑不動產權證或憑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完稅憑證,其適齡子女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可按照武夷新區優質學校劃片范圍申請入學,由市區兩級教育部門按購房先后順序予以統籌安排。明確新出讓住宅用地就學安排,在出讓房地產用地時,自然資源部門應提前向教育部門征求購房戶子女就學安排方案,并在土地出讓公告中予以明確。
允許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自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繳納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讓金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約定期限及時足額繳納,約定繳交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
鼓勵探索“城市更新+房票安置+土地出讓”的運作模式,對已在建陽區域內(含武夷新區)參與使用房票的房地產企業(含其子公司或母公司),允許其用持有的未兌付房票,優先結算后用于支付武夷新區新競得的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的土地出讓金。鼓勵房地產企業接收建陽區房票,購房人持房票購房網簽后,其使用的房票按支付節點核算可兌付資金,經住建部門核算認定后,視同相應資金已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鼓勵市屬國企與央企、省屬企業聯合成立子公司,從事房地產項目開發。為提高央企、省屬企業參與競買經營性土地的積極性,若其競得地塊,可為央企、省屬企業所承建的市本級工程項目的工程進度款,開通綠色通道及時支付,縮短企業建設資金的周轉周期。
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按最低可執行標準執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繳納的欠稅及滯納金,可先行結算繳納欠稅,再依法繳納滯納金。經省稅務局核準,當期稅款可延期3個月繳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辦理留抵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