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金盾股份(300411)發布公告,公司為蘇州市軌道交通7號線、8號線工程風機采購項目SRT7-10-2標和廣東LF項目LOT150Aa NIHVAC系統風機的中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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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與蘇州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簽署蘇州市軌道交通7號線、8號線工程風機采購項目(7號線)(SRT7-10-2標)(以下簡稱“合同一”)和蘇州市軌道交通7號線、8號線工程風機采購項目(7號線北延線及支線)(SRT7-10-2標)(以下簡稱“合同二”),合同金額分別為2,685.5429萬元和1,114.7069萬元。
公司與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陸豐項目5、6機組LOT150Aa核島HAVC系統風機供應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三”),合同金額為3,322.6110萬元。
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一主要內容:
合同主體:買方:蘇州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賣方:浙江金盾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蘇州市軌道交通7號線、8號線工程風機采購項目(7號線)(SRT7-10-2標)
合同價格:人民幣26,855,429元
合同價款支付: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和進度,買方支付相應款項。
違約責任:合同條款中已對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
(二)合同二主要內容:
合同主體:買方:蘇州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賣方:浙江金盾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蘇州市軌道交通7號線、8號線工程風機采購項目(7號線北延線及支線)(SRT7-10-2標)
合同價格:人民幣11,147,069元
合同價款支付: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和進度,買方支付相應款項。
違約責任:合同條款中已對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
(三)合同三主要內容:
合同主體:買方: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賣方:浙江金盾風機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陸豐項目5、6號機組LOT150Aa核島HAVC系統風機
合同價格:人民幣33,226,110元
合同價款支付: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和進度,買方支付相應款項。
違約責任:合同條款中已對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
上述合同的總金額為7,122.86萬元,占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14.52%。本次合同順利實施后,預計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和市場開拓產生積極的影響,有利于進一步擴大公司在軌道交通領域和核電領域通風系統業務的影響。上述項目的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為履行上述項目對業主方形成依賴。
資料顯示,金盾股份是一家專業從事高端智能通風系統裝備制造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軍民融合示范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