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鋼股份”或“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公開發行的7年期(5+2)20億元企業債券10中鋼債,將于今日完成債券持有人回售登記,行權日為2015年10月20日。
2015年10月19日晚,中國中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鋼股份”或“公司”)發布《中國中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10中鋼債”延期付息的公告》,表示“新增抵質押擔保方案可能會影響投資人回售及利息支付事宜”,因此將延期支付本期利息。
根據現有公開資料,《中國中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10中鋼債”回售登記期繼續延長的公告》和《中國中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10中鋼債”延期付息的公告》中,并未明確表明債券持有人態度。因此,在債券持有人并未明確表態的情況下,公司延期回售、延期付息公告有效性無法判斷。
根據最新公開資料,中鋼股份對中鋼國際(000928,股吧)(000928.SZ)的持股數量為225,701,248股,持股比例為35.13%,全部為限售股。目前,中鋼股份持有中鋼國際股票的總市值為39.05億元,其中仍可質押股份市值為19.52億元,目前仍無法完全覆蓋10中鋼債本息。以2015年10月20日起向前追溯60個工作日股價分析,其價格波幅約為18%,股價波動較大。另需要關注的一點是,中鋼股份控股股東中鋼集團目前仍處于債務重組過程中,作為中鋼集團核心子公司現有的核心資產,以中鋼國際股權進行質押擔保是否需要以及能否獲得中鋼集團債務重組委員會同意,仍存在不確定性。
質押物流動性一般、價格波動性較大、現有可質押市值無法覆蓋債券本息,以及該質押增信方式可行性仍不明確,導致中鋼國際股權質押對本次債券償付的保障能力存在不確定性。鑒于上述不確定因素對10中鋼債回售及后續兌付情況將產生重大影響,中債資信將進行持續關注。
2015年10月19日晚,中國中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鋼股份”或“公司”)發布《中國中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10中鋼債”延期付息的公告》,表示“新增抵質押擔保方案可能會影響投資人回售及利息支付事宜”,因此將延期支付本期利息。2015年10月以來,10中鋼債陸續發布延期回售及付息相關公告,梳理見下表。
表1:近期中鋼股份延期回售及付息相關公告整理
關于10中鋼債延期回售及付息事件的幾點關注:
第一,延期回售、延期付息公告有效性無法判斷。根據現有公開資料,《中國中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10中鋼債”回售登記期繼續延長的公告》和《中國中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10中鋼債”延期付息的公告》中,并未明確表明債券持有人態度。與之形成對比的是《關于“10中鋼債”回售登記期延長的公告》中則明確載明“經持有人同意”內容。因此,在債券持有人并未明確表態的情況下,公司延期回售、延期付息公告有效性無法判斷。
若債券持有人就上述公告內容持肯定意見,則公告中所載“回售登記期延長”條款應被認定為“有效的合同變更”;而延遲支付利息行為,則可以理解為10中鋼債本息兌付辦法及選擇權實施辦法條款(本期債券在存續期內每年支付利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的延續執行。
若債券持有人就上述公告內容持反對意見,那么上述兩公告則為中鋼股份單方面修改債券本息兌付辦法,屬于“無效的合同變更”。中鋼股份未按原約定于2015年10月20日支付利息或相應回售本金,10中鋼債發生實質性違約。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受自身經營和財務惡化影響,在無法獲得任何外部支持的情況下,中鋼股份現階段已基本喪失獨立償還10中鋼債本息的能力。若后續公布的債券付息/兌付辦法導致債券持有人權益受損,即中鋼股份無法足額兌付本息,那么仍將導致10中鋼債違約。
第二,中鋼國際股權質押對本次債券償付的保障能力存在不確定性。根據最新公開資料,中鋼股份對中鋼國際(000928.SZ)的持股數量為225,701,248股,持股比例為35.13%,全部為2014年*ST吉碳與中鋼股份下屬中鋼設備進行資產置換時獲得的置換差額,限售解除期為2017年9月18日。目前,中鋼股份持有中鋼國際股票的總市值為39.05億元,其中仍可質押股份市值為19.52億元,目前仍無法完全覆蓋10中鋼債本息。以2015年10月20日起向前追溯60個工作日股價分析,其價格波幅約為18%,股價波動較大。另需要關注的一點是,中鋼股份控股股東中鋼集團目前仍處于債務重組過程中,作為中鋼集團核心子公司現有的核心資產,以中鋼國際股權進行質押擔保是否需要以及能否獲得中鋼集團債務重組委員會同意,仍存在不確定性。
質押物流動性一般、價格波動性較大、現有可質押市值無法覆蓋債券本息,以及該質押增信方式可行性仍不明確,導致中鋼國際股權質押對本次債券償付的保障能力存在不確定性。鑒于上述不確定因素對10中鋼債回售及后續兌付情況將產生重大影響,中債資信將進行持續關注。
表2:截至2015年10月20日中鋼股份擬質押股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