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日電 據法國媒體報道,法國國民議會議員于當地時間3月1日開始審議刑法改革法案,大規模改革的目的是在解除緊急狀態之前,填補《反恐法》的“死角”,但高級法官批評這套法案“削弱”司法。
報道稱,這套法案最初由司法部提出,主要為了“加強刑事訴訟程序的效力與其保障”,如司法人員可以在預備性調查結束之前就調閱案卷材料并要求提供有關的文件材料。但在去年11月的恐襲之后,法案中添加了內政部和財政部提出的一些措施,目的是“加強打擊有組織犯罪、恐怖主義以及與其有關的資金運作”。
其中一些附加的條款引起了較多的討論,比如警察檢查身份時,可在警察局扣留嫌疑人4個小時,以核實當事人的情況。另外,也允許對“從恐怖主義行動場所”返回法國的人加強行政監控。

據悉,這套法案的全稱是《加強打擊有組織犯罪、恐怖主義及其資金、改善刑事程序效力與其保障》法案,預定于3月8日一讀通過,以下是法案中的主要措施:
治安部隊使用武器
除了現行合法自衛的法律規定以外,法案為治安部隊成員設立新的不負刑事責任的措施:警察在“絕對需要”的情況下,對剛犯下或企圖再犯下一樁謀殺罪行的犯罪嫌疑人開槍時,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從“圣戰”戰場返回法國
對曾前往外國“恐怖主義團伙的行動場所”、返回法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司法單位可在這些人返回法國時就對他們實施行政監控。
由于沒有足夠材料和充分的理由起訴這些人,新法案規定:在檢察院立案展開司法偵訊之后,根據內政部的決定,可在一個月的限期內(不能延長)對這些人實行監視居住(軟禁)。如果當事人重新做人并獲得“公民資格”,可停止實行這項司法約束措施。

檢查、扣留與夜間搜查
警察檢查身份時,“如果有嚴肅的理由認為當事人的行為與恐怖主義活動有關,可扣留當事人,以便核實當事人的情況”??哿舻臅r間不能超過4小時。
除了檢查身份與檢查當事人乘坐的車輛以外,司法警察單位的警官也可以目視檢查方式和動手檢查行李。
此前只有預審法官在司法偵訊的范圍內可下令夜間搜查,新法案規定:在檢察院展開預備性調查的階段,就可命令警察實行夜間搜查,目的是為了“預防生命或人身遭受傷害的危險”。
使用截收新技術
法案允許檢察院和預審法官在電子通訊方面使用新的偵察措施和新的技術,譬如使用偽基站偵測軟件(IMSI-Catcher),這種電子設備能夠模仿手機中繼站的運作,在一定范圍內和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截收其電腦或電話連接通信數據。
法案也允許監獄管理單位使用情報機構使用的技術(麥克風、攝像頭等)監視犯人。
保護證人、打擊恐怖主義資金與文物走私法案預定加強保護“洗心革面”的證人,在證人可能遭到報復,其生命或身體可能受到傷害的嚴重危險的情況下,證人在法庭出庭時,禁止旁聽,或讓證人隱姓埋名,只以一個號碼代表證人的身份等。

在打擊恐怖主義資金方面,將加強銀行預付卡的管理,限制預付卡的儲金額,并且更容易查出預付卡儲金額的來路。法案將加強財政部屬下打擊資金非法流動與反洗錢情報機構(TRACFIN)的權力,并把可凍結的資產的范圍擴大。
為了加強打擊來自敘利亞和利比亞古跡文物的走私(其資金供應給“伊斯蘭國”組織),將對這類走私創立一項新的罪名。
法案擬加強取締武器走私,和打擊毒品走私一樣,允許警方實行“釣魚執法”。
法案也允許治安部隊在執行任務期間使用“移動的攝像機”。攝像頭必須放在明顯的位置,并配有信號裝置說明正在錄像。
此外,法案還承認共和國檢察官在刑事程序中擔任的是調查主管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