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5日電 據(jù)外媒報道,一份遞交給巴基斯坦法庭的申請書要求英國皇室歸還其王冠上的“光之山”(Koh-i-Noor)鉆石。
據(jù)悉,該枚105克拉的鉆石,在1849年英國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強(qiáng)占印度旁遮普邦(Punjab)時落入英國之手。

1947年印度獨立運(yùn)動期間,旁遮普邦被印度和新建的巴基斯坦一分為二。此次法庭訴訟背后的律師說,此枚寶石是旁遮普邦歷史遺產(chǎn)的一部分。
不過,巴基斯坦法庭暫時未承認(rèn)有這一宗訴訟。
上月,有報道指印度一個團(tuán)體指示一批律師在英國倫敦高等法院啟動法律程序,要求歸還該枚寶石。
多年來,印度政界人士都在試圖敦促讓這枚寶石回到他們所認(rèn)為的故鄉(xiāng)。
2010年,英國首相大衛(wèi)·卡梅倫(David Cameron)拒絕了將寶石歸還給印度的請求,表示此舉會打開一個不切實際的先例。
“光之山”鉆石曾被晚年的英國皇太后佩戴過,并且在皇太后于2002年逝世后靈柩供公眾瞻仰時,寶石也鑲嵌在她的王冠上。
專家指,寶石在歷史上已經(jīng)多次易主,其中包括莫臥兒帝國的王子、波斯戰(zhàn)士、阿富汗統(tǒng)治者以及旁遮普邦大君等。
該法庭申請在巴基斯坦城市拉合爾(Lahore)提交,提交者是賈維德·伊克鮑爾·賈弗里(Javed Iqbal Jaffry),申請書中指向的被告是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
該名律師說,“將之搶奪過去據(jù)為己有是一種私人的非法行為,任何法律都不能把它看作是公正的。”
報道還指,他自稱曾經(jīng)為這枚寶石寫過786封信給英女王和巴基斯坦官員。